广东保监局:买地下保单小心惹上麻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 14:58 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周桂清

  周四、周五在东莞地区为客户做保险策划书,周六带人到香港游玩并签好保单。这是目前一些香港保险公司职员在东莞“抢单”的具体做法。不过,这种不利于内地保险市场发展的做法,保险监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港保险职员频频来莞抢单

  11月10日,中国保监会与广东保监局主要负责人联合来东莞,就东莞保险业改革发展调研召开座谈会,其间,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叶汝全先生汇报了香港一保险公司职员在东莞展业的情况。

  据叶秘书长介绍,“根据

东莞平安寿险一职员举报,目前有部分香港保险公司职员利用其独特的身份,经常往返东莞、香港,专门瞄准东莞本地富裕阶层,从事保险业务。”据了解,一位供职于香港某保险集团的陈小姐,原籍东莞,后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她经常往返东莞与香港,利用在东莞人缘的优势,周四、周五到东莞选择有效客户,并做好保险计划书。如果客户有意,周六便带领该客户到香港游玩,并让客户亲自签署保险单,然后返回东莞。据该举报人介绍,“自己目前已有二个客户听信了香港保单的高回报,办理了退保手续,转而到香港签署保单,成为该陈姓保险职员的客户。”

  对此,广东省保监局局长黄洪在会上明确表示,港澳保险人员到内地从事保险业务,不符合目前法律规定;但如果是港澳人士在内地通过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人资格,在内地保险机构就职并从事保险活动,应当给予支持。

  香港保单高利“诱人”

  在回答叶汝全先生的“难题”时,广东省保监局长黄洪表示,在产品设计方面,目前香港的保险产品多样化,这是内地保险产品所无法比拟的;在收益率和理赔率方面,内地保险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基本上是在3%左右,而港澳保险产品都在7%~10%;从购买方式来看,内地目前只能用人民币,理赔也是人民币,但港澳保险可以接受任何币种。

  “回报高、保障高、赔付的是外币,这是很多人对境外保险的印象,也是地下保单不断壮大的秘密。”据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叶汝全先生透露,目前东莞有一些投保客户,经过港澳保险业务员的游说,已经在内地保险公司退保,转而投向港澳保险公司,以期希望得到更高的保险与回报。

  地下保单隐藏诸多风险

  尽管亲自在港澳签署了“高回报”的保单,但其潜在风险仍不可避免。

  据中国保监会的有关专家介绍,目前港澳地下保单主要是寿险,寿险保单一般涉及金额比较大,持续时间很长,长远的角度来看,地下保单给投保人诸多潜在风险,由于内地法律对港澳保险公司没有约束力,投保人得不到内地法律的保障;二是港澳保险公司只能在当地签发保单,如果保单签署地标明为“内地”,保单则无效;如果保单签署地标明为“香港”或“澳门”,投保人必须出具在港或澳的证明,如当时的出入境记录等,无法出具证明的,属于诈骗行为,不仅保单无效,投保人甚至涉嫌骗保而被港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由于港澳与内地的法律制度存在差异,理赔时依照港澳法律办理,内地各种证明材料未必会得到港澳法律认可,一旦发生索赔纠纷,投保人可能遭遇境外诉讼,还要聘请港澳律师,会付出高额成本和诸多不便。四是内地客户购买“地下保单”,一般都是通过业务员单线联系,不会与境外寿险公司取得直接接触,这种脆弱的联系方式进一步增加了购买这类保单的风险性。

  港保险职员来莞抢单违法

  在座谈会上,广东保监局局长黄洪明确表示,地下保单一直都是保监部门依法打击的对象。但是,他也明确表示,按照规定,在内地签署投保单、缴纳保费,由推销人员将投保单、保费携带到境外再由境外保险公司签发保单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而内地居民在出境期间,向设在境外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则符合法律规定。

  黄洪局长表示,作为保监部门,欢迎香港保险从业人员通过考试取得内地保险从业资格证书,在内地保险公司销售内地的保险产品,但绝对不允许通过不正当方式在内地从事“抢单”。

  据了解,根据目前发生在东莞的情况,广东省保监局已要求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将香港保险职员在内地从事保险业务的情况和相关证据上报,该局将尽快知会香港保险监管部门,共同规范保险市场。

  小资料

  什么是“地下保单”

  按照中国保监会的界定:非法境外保单俗称“地下保单”,其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境外(主要是港澳)保险公司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在内地向内地居民销售的保单;境外地区的保险公司派推销人员到内地销售保单,内地人员实施为境外保险公司销售保单的行为;境外地区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到内地实施向内地居民宣传、介绍境外保险公司的产品,教唆内地居民到境外签投保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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