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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的缓冲期行将完结 十一起开查交强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 02:44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欧阳进权

  本报讯 随着3个月的缓冲期行将完结,交强险再度成为焦点。记者昨从福建保险界了解到,凡是已经投保交强险的车主必须将保险公司核发的“交强险”标志粘贴到机动车挡风玻璃右上角,或随身携带,否则10月1日起将不得上路。今年7月1日前投保商业三者险且没有到期的,上路时应随车携带保单备查。

  记者了解到,交强险的相关处罚标准有三项,没有“交强险”标志的车辆均可被交警扣留,忘贴标志的车主可被处以最高200元罚款,没有办理“交强险”的除补交保费外还将被处以两倍于保费的罚款,比如普通家用小轿车的罚款额度将达2100元。

  对此,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说,租车外出的市民,除要向汽车出租公司索取汽车相关凭证,包括行驶证、车船使用税证明、附加税证明和

养路费,还要向公司索取保险单并随车携带。同时,私家车主和租车者在驾车出行时特别要注意车上是否粘贴“交强险”标志。

  此外,对于在今年7月1日前已经投保机动车商业三者险的车主,有关部门允许其在旧保单过期后,再办理“交强险”的投保手续,但是要求车主随身携带保单用以备查。如果这些车主忘带未过期旧保单,交警也会视情况予以不同程度罚款。

  太平洋产险

福建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那些没有未到期旧版商业三者险,又没有投交强险的车主最好也及时投保交强险。目前交强险的购买途径很多,通过保险公司柜台、热线电话、银行等代理机构、车商以及其他代理机构等均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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