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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规范财险公司理赔服务 市民可24小时报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 03:31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陆原 通讯员粟飞虹)近日,广西保监局公布了修订后的《广西财产保险公司理赔服务指引》。业内人士认为,《服务指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广西财产保险公司理赔服务。那么,《服务指引》到底有什么具体内容?

  24小时接受理赔报案

  理赔服务是指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的交强险、商业车险与非车险业务标的损失案件发生后的售后服务工作,主要包括:接报案、查勘、定损赔偿、结销案、理赔投诉和理赔服务制度建设等环节。《服务指引》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向社会公布本公司理赔接报案专线电话,并为报案人提供24小时电话、传真或其他方式的接报案服务。

  另外,财险公司接报案工作人员在接到发生人员伤亡等重大案情报案后,应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并通知查勘人员及时赶赴现场,以确保重大案件的及时处理。

  拒赔要用书面形式

  按照《服务指引》的要求,各财险公司要建立双人查勘定损制度,接到理赔报案后,查勘部门应尽可能安排现场查勘,并应于承诺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按规定认真做好查勘记录,真实、客观地反映查勘情况。告知被保险人索赔手续或程序,书面一次性提示应提交的索赔资料,并对相关资料取得的方式和赔偿处理原则作出必要的解释。

  据记者了解,之前广西8家财险公司向社会承诺的到场查勘的时间分别为:市区内45分钟到达现场,市区以外5小时以内到达现场。

  如经查勘核实认定不属于保险责任、不予立案的,保险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保险人做出明确、合理、清晰的解释,同时认真听取被保险人的意见,审慎作出拒赔决定。对于明确予以拒赔的,要同时送达书面拒赔通知书。

  应适当预先支付部分赔偿金

  此外,保险责任事故造成保险财产损毁,定损人员应及时联系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定损、修复的时间、地点、方式,不得强制被保险人到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而各财险公司自收到索赔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仍无法作出最后赔付的,应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适当预先支付部分赔偿金,以帮助被保险人恢复生产和正常生活。

  记者了解到,广西8家财险公司之前向社会承诺的快速理赔责任为:对事故责任和保险责任明确,单证齐全真实,且不涉及人员受伤的案件,赔款金额在3000元(含)以下,保险公司可在2小时之内赔付。3001元至50000元(含),5个工作日内赔付。50001元以上,10个工作日内赔偿。编辑:杨东作者:陆原 粟飞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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