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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精神赔偿将有价可依 法院判决是唯一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 11:03 海峡都市报

  随着7月1日交强险的正式施行,商业三者险和车损险都实行统一颁布的条款,各家保险公司的汽车主险业务竞争已经趋于缓和,附加险遂成了各公司的必争之地。近日,记者发现,福州9家保险公司的新附加险中,都推出了精神损害赔偿附加险。而在此之前,精神损失只作为间接损失,并不在车险责任的范围内。业内人士表示,交通事故中,越来越多的受害者提出精神损失赔偿要求,如今车险附加险包含精神损害责任,这无疑对受害者的利益提供了很大的保障。

  精神损害赔偿险成热点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精神损害赔偿附加险,是对于在

交通事故中发生伤残、死亡、流产等引起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以前车险理赔是不包含精神赔偿的,但在交通事故的纠纷中,越来越多涉及精神损害的赔偿要求,而法院也支持精神损失赔偿。”人保福建分公司车险销售相关负责人解释了精神损害赔偿推出的原因:“市场需求,推动保险公司去设计相关的产品。”

  业内人士表示,精神损害赔偿附加险的大范围推出,主要是和交强险相配套。根据新的道交法规定,交通强制保险也承诺精神损失赔偿。但是,由于交强险的保额较低,所以通过附加险来弥补交强险的保额不足。

  赔偿范围有规定

  记者了解到,各公司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基本一致。在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的条款中,

新车险中的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主要针对交通致使第三者或本车上人员的伤残、死亡或怀孕妇女意外流产,受害方据此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如果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责任,保险车辆未发生碰撞事故,仅由惊恐引起,造成第三者或车上人员的行为不当所引起的伤残、死亡或怀孕妇女意外流产等情况,保险公司则不负责。但也有华安财险和中华联合保险,却不赔偿车上人员的精神损害。

  赔偿条款差异多

  各公司新车险的精神损害附加险在事故赔偿条款中限额和绝对免赔率的设定也不相同。目前,各家保险公司设定的每人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从2万元到10万元不等,累计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20万。最低免赔率为5%,而最高可达30%。而平安产险则规定了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由本公司和投保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因此请投保者一定要读透赔偿条款。

  法院判决是唯一依据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除死亡补偿费和伤残赔偿金以外的,经人民法院判决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用。保险公司普遍表示,精神损害的赔偿额度确定难度较大,对保险公司的核赔是个很大的考验。因此,保险公司在处理精神损害赔偿时,把人民法院的判决认作是唯一依据。即发生保险事故后,受害人必须依照法院对精神损害的判决提出赔偿请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赔偿限额内,对应由被保险人或驾驶员支付的精神损害费用进行赔偿。

  投保条件严格限定

  车辆只有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后,方可投保附加精神赔偿险,且仅限于家庭自用、党政机关、事业团体、企业非营业、特种非营业的汽车投保。

摩托车、拖拉机以及营业汽车由于赔付率和道德风险较高,都被排除在保险对象的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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