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重疾险条款将于今年年底出台 胃癌肺癌将必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 01:27 华夏时报

  重大疾病险标准条款将于今年年底出台——

  本报记者徐霞报道 就在重疾险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出台不久,昨天,保监会宣称,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发布重疾险标准定义将于年底出台。首次把7-10种重大疾病列入必保范围。

  参与意见稿的主要有10家保险公司、4家再保险公司的专业医学人员。据介绍,中国医师协会已经聘请多位临床专家,对重大疾病标准定义中的疾病名称、诊断标准进行论证,双方共同组织专家对标准定义做出最终审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会同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对外发布,并推荐保险行业参照使用。

  目前,初步完成了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癌症、重大器官移植、急性心肌梗塞等7-10种重大疾病,被列为重大疾病保险必保的核心疾病。友邦专业人士告诉记者,所谓“必保”就是在重疾险条款中,一定要把中国保险协会提出的7-10种疾病涵盖在内,目前市场上推出的重疾产品虽然涵盖了二三十种,但很多公司可能把胃癌、肺癌等多发疾病剔除在外,所以定义的出台,就是要把多发疾病涵盖在重疾险产品中,其余疾病,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增删。

  有关数据显示,当前销售的重疾险是各家保险公司的一大支柱,保费占到寿险市场的30%左右。但由于重疾险是“舶来品”,中国的老百姓还不是很适应,部分条款连保险专家都没有恰当的解释。目前脑囊肿、肉芽肿、血肿、脑动静脉瘤等多发的重大疾病都被排除在外。例如,患者得了肝癌,一定要到晚期才能获得保险公司赔偿,而新出来的重疾险就可能在患者肝癌早期就开始理赔。标准中提到,只要有完全治愈希望的疾病,都将享有提前的理赔。

  此次重疾险条款将会统一疾病定义、划定必保疾病、放宽诊疗限制。包括癌症、重大器官移植、急性心肌梗塞等重大疾病进行了统一定义,同时明确了理赔标准和理赔原则。此外,监管部门还计划将癌症、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急性心肌梗塞等7—10种疾病列为关键病种。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今后推出的重疾险,至少要包括这些疾病。重疾险标准条款的出台意味着“保生不保死”的现状将彻底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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