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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劳动保障部门:社保补贴如何申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 05:2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魏曦 通讯员 沈劳 实习生 叶青青)《全省6项补贴促就业》见报后(见昨日本报1版),社保补贴如何申领成了市民关心的焦点。昨日,省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对此给予了解答。

  问:哪些人属于就业援助对象?

  答: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下岗失业两人以上的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作为就业援助对象。就业援助对象进行灵活就业,办理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保的,可给予社保补贴。

  问: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保补贴的程序?

  答:先缴后补。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足额缴纳

社会保险费,季度终了后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申请报告应附本人身份证和《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街道出具的就业援助对象证明、灵活就业证明或就业证或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社保缴费单据等,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发给申请者本人。

  问:企业录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如何申请社保补贴?

  答:企业在申报缴费时将有关人员单独列出,每季度终了后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申请报告应附人员名单及《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

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缴费明细单、企业的银行账户等,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发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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