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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名字不一致保险公司不理陪 填保单要仔细慎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 02:26 新闻晨报

  □张梦

  案例:8年前,卢女士为她儿子、外甥女、外甥女婿等几个晚辈买了保险,保单的受益人均为卢女士本人。今年初,外甥女婿不幸过世,卢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一系列理赔资料交到保险公司时,理赔人员发现保单受益人名字是“卢某某”,而身份证却是“芦某某”。

  卢女士称是派出所搞错了,她姓“卢”而不是姓“芦”。但理赔人员把资料退还给她,抱歉地说名字不一致,不能接受理陪,需要在派出所开证明证实此“芦”就是彼“卢”。她去了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查询了她的户籍资料,因为卢女士的资料在迁入时,姓名栏就一直是“芦”字,所以无法证明身份证上的“芦”女士就是给保单签名的“卢”女士。卢女士再次与保险公司协商,得到的答复还是必须要有证明,否则保单上的签名与她的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不能认定受益人就是她。

  其实卢女士一直姓“卢”,但由于小时候常随父母搬迁,也不知道是哪一次搬迁时就搞错姓了,户口簿上变成了“芦”。但她也一直没当回事,没去更改,导致后来身份证上也用了“芦”姓,但有需要签字的场合,卢女士总是坚持用“卢”姓,这才引发了这场令人哭笑不得的麻烦。

  分析: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有着严格的规章制度,在公民身份的确认上也是如此,身份证、户口簿是表明个人身份的重要依据,这也是为什么要换新一代身份证的原因。无论是进银行开户,还是办理保险,都需要身份证明,这是保护公民利益的一个基本要求。更何况很多寿险保单将陪伴人们的一生,更加需要严密的法律条款和程序操作,来保障客户利益。保险公司严格把关,对照身份证发放保险金,是为了对客户负责。提醒客户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填写、慎重填写保单,公司和代理人也要帮助客户进行审核,以防对今后的理赔等服务引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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