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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交强险第一案赔付 专家提醒补充商业险种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 15:52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作者:王斌 刘兰 易峥嵘】 长沙交强险第一案昨赔付 中国人保财险长沙市分公司已受理14起报案 昨日,本市交强险事故理赔第一案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全部结清理赔手续,被保险人捷达车主获得 1624元的交强险赔付,用于赔偿对方;另外捷达车主还获得车损险赔付2276元。 7月5日下午4时,长沙某汽车车身制造厂的捷达车与一辆小面包车在星沙中南汽配城路口发生追尾事故,致使小面包车的右后保险杠等处受损,捷达车本身也略有受创。接到捷达车驾驶员孔先生的报案电话后,人保财险长沙市分公司下辖的长沙支公司查勘员在10分钟内赶到了事故现场,对事故过程和车辆损失情况进行了查勘。经现场确定,该辆捷达车驾驶员因处理不当,造成追尾,负事故全责。双方对此无异议。 查勘员在看到该捷达车的保单时,发现捷达车的交强险保单于7月3日出单,保单生效时间是4日凌晨,5日为保单生效后的第二天,亦即事发当日。随后,查勘员对受损的两台车的车损情况进行了评估,让孔先生填了一份出险通知书,对两车的损失进行确认。到7月14日,理赔资料全部备齐,昨日则结清理赔手续。孔先生事后接受记者采访时,盛赞人保财险相关人员态度良好、理赔及时。 据了解,该捷达车7月3日在人保财险长沙市分公司购买的车险,除了6万元保额的交强险,另外购买了商业三责险10万元,车损险9.5万元。本次事故保险公司共赔付给责任方捷达车主3900元,即捷达车车主获交强险赔付1624元,用于被撞小面包车的损失赔偿;另获得车损险赔付2276元。按规定,交强险实行先行赔付原则,6万元保额里有2000元的财产赔偿。此次出险是小事故,故赔偿额度够用,否则超出部分要用商业三责险弥补。 到目前,占据长沙车险市场六成份额的人保财险长沙市分公司已接受14起交强险案件报案。 相关链接:交强险理赔“六大注意” 长沙交强险理赔第一案的事故责任明晰,赔款很少,不涉及人员伤亡,双方又都是本地车辆,理赔迅速。但在其他情况下,交强险理赔并非完全是“不想一点事”。保险专家总结出交强险理赔“六大注意”: 1.异地出险,及时报案。即使在外地出险,拨打报案电话后也可以享受到当地保险公司的快捷理赔服务。 2.一个电话,双重服务。当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时,可打电话发出紧急医疗救助申请,保证受害人第一时间得到救治,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3.交强险有责无责均赔付。发生事故后要询问、查看对方是否投保交强险,因为如果对方有交强险,则不论事故责任如何划分,您的损失都可以通过对方的交强险获得一定的补偿。 4.限额有限,应补充购买商业险种。不少车主认为,购买交强险后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自己没有责任6万元责任限额也够用了。但保监会对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解释表明,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只有1.2万元,其中死亡赔偿只有1万元。按照普遍的赔偿情况,车主应考虑买商业三责险和附加无过错责任险。 5.投保同一公司,享受快捷理赔。 6.商业险和交强险最好是同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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