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险确定必保病 包括慢性肾衰竭烧伤等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 01:52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 仇兆燕)昨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而记者从业内获悉,癌症等7-10种重大疾病已经被定为“核心病”。以后凡是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都必须保这7-10种“核心病”。 昨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目前已经制定了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并根据行业理赔经验初步选出影响最大的7-10种重大疾病确定为“核心疾病”。记者
消费者买重大疾病保险更省心。昨日,保监会也表示,制定完成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后,将由保险行业协会推荐行业共同使用。恒安标准人寿北京分公司的银行保险部李保才总监表示:原来各家公司的条款各不相同,消费者很难选择产品,这个定义投入使用意味着各公司都将采用统一的行业条款,大大降低了消费者购买重大疾病险的时间和精力。 同时,为了让消费者了解重大疾病保险,保监会还表示,将在此基础上,完成重疾险知识宣传手册,提供给销售人员及消费者,以增加社会各界对重疾险产品的了解。 【出台背景】 重疾险定义不清引发纠纷 重疾险的定义问题一直是引发重疾险纠纷的根源。目前北京市场上重大疾病保险品种不下40种,市场竞争激烈。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各公司纷纷在病种上大做文章。但是各公司对重大疾病的界定和理赔标准则不同。例如,记者在某公司的康瑞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看到,“男性早期前列腺癌”没有被列入恶性肿瘤的理赔范围内。而在另一家公司的康恒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则未列入免赔范围。 而在今年爆发了“友邦重大疾病保险风波”后,保监会公开表示,将出台行业统一的重大疾病保险定义。今年4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建成立了重大疾病保险疾病标准定义制定工作办公室。据悉,中国再保险、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太平洋人寿、新华人寿等10家人身保险公司共同参与了此次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制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