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在长春市某商业保险公司的承保中心了解到,旅游保险中的意外伤害险是由游客自愿购买的。与“旅游热”相反,作为游客人身安全重要保证的旅游保险却乏人问津。目前虽然国家旅游局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加以约束,但是购买此保险的人仍然微乎其微。据有关数据显示,去年,该公司旅游保险销售额仅为几千元。
该公司团险销售部陈晓春经理建议,游客最好购买这种保险。“这种保险保费极低
,国内旅游只需10元钱,出境和入境旅游也只需30元钱,对整个行程都进行保险,其最高赔付金额达到80000元,是保费的8000倍。”
除了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游客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住宿游客人身保险(每份1元,保险金5000元);旅游救助保险(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中心联合推出,游客无论在哪,都可拨打电话获无偿救助);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份1元,保险金1万元)。
旅行社责任险属 “旅游强制险”
据介绍,旅游保险还有一种就是旅行社责任险,该险种是旅行社必须投保的险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按照国家旅游局的相关规定,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而且游客一旦参加旅行社团队旅游,就应该享有此项保险权益。但这种保险的赔偿范围相对狭小。”本报记者 邹智威
俗话说:行船跑马三分险。如今旅游已经成为人们用来休闲解压的生活方式之一,随着暑期旅游热的到来,旅游安全也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12日,记者采访了省内部分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内专家,他们根据吉林省旅游市场的现状和旅游者出行应该购买险种的特点将旅游保险分成了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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