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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索赔有三点注意 金额次数挂钩续保保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 09:59 青年时报

  时报讯 交强险从7月1日已经开始实施了。不过,保险行业协会专家提醒消费者,在索赔时,要了解清楚自己是否负有责任、索赔次数,以免下一年续保费率提高,同时要注意在未征得保险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要私自向受害人承诺赔偿金额。“交强险虽然可以多次理赔,但索赔次数多了,或者金额超过一定限度,下一年肯定要涨保费。”

  索赔时有三点注意

  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过错、过错责任的大小,将决定保险公司用哪种责任限额赔偿,并与下一年续保保费挂钩,因此车主需要了解清楚自己是否负有责任,若双方对责任争执不下,要提请交警部门或法院进行责任认定。另外,在未征得保险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应私自向受害人承诺赔偿金额,如涉及受害人住院治疗,应对治疗的情况进行跟踪,防止超标治疗、超标用药。

  尽管绝大多数情况下的保险事故,车主均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但如果索赔次数太多,又总在事故中负有责任,那么下一年的保费将上升。因此协会建议车主应结合可能引起次年保费上调的幅度,决定是否向保险公司索赔。

  不是凭交强险标识保险公司就垫付

  交强险规定了在四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要垫付抢救费。发生事故后,伤者被送往

医院,车主是不是凭借交强险标识就可以让保险公司垫付?

  这位行业协会的人士表示,凭借标识还不行。发生事故后,车主要及时报案,保护现场和伤者。医疗部门根据规定不能不抢救。保险公司将根据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和医疗部门的抢救费用清单,按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

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
医疗保险
标准进行核实,符合规定的,才垫付费用。“这个毕竟是强制性的保险,肯定需要一个规范的程序,因此行业协会也正在与几方面协商这个程序规定。”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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