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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保车本月起须买交强险 乘客和车主均受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 04:03 重庆晚报

  公交车购买交强险后,乘客与车主均将受益

  本报讯 本月起,市民乘中巴车如发生交通事故,用不着与其车主在赔偿方面扯皮了,因为按照本月起实施的交强险规定,所有机动车必须在今年十月内到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届时,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主动赔偿。据悉,目前我市约有20万辆中巴车和公交车都是自保车。

  所谓自保车,就是机动车不到保险公司投保,而由单位组成一个保险机构,每年每辆车向该机构交纳一定费用,出事后就由该机构支付损失赔款。来自重庆保监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市约有25余万辆机动车未到保险公司投保。业内人士估计,其中,约有20万辆为中巴车、公交车。

  自保车购买交强险后,受益的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广大乘客,自保车购买交强险后,因交强险是无过错原则赔偿(不管任何一方有无过错,保险公司都要赔偿),保险公司会在限额内给予赔付,如此一来,受害乘客的基本索赔就有了保障。

  另一方面则是车主受益。市保险行业协会人士称,今年初对全市的车辆自保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查出一大串问题。如在保费上做文章,一些单位按保险公司的费率向车主收取全额保费,然后将这些保费放进了单位小金库,根本没有达到保险目的等。

  市保险行业协会人士提醒自保车车主,由于自保车以前没到保险公司购买三者险,所以10月1日以前若不购买交强险,被交管部门查到后不但要遭到2倍罚款,而且车子还要被扣。不过,令自保车车主放心的是,自保车到市内各财险公司买交强险,各公司不会因没买商业车险而区别对待,也不会向车主搭售任何商业保险。

  记者张彬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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