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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15种情况不赔 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 13:30 解放日报

  很多车主都以为给车辆投保了“全险”,出险后就会由保险公司为一切损失“埋单”。实际上,“全险”只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责任及不计免赔等险种。而即便投保“全险”,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也会不赔付。本刊记者从财产保险公司了解到,主要有以下15项损失情况被列在保险范围以外:司机违法驾驶不赔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有通过年检,在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此外,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
司在查实后也将拒赔。

  

地震导致的损失不赔 一直以来,保险公司对地震造成的损失排除在保险责任以外。车险条款沿袭大部分财产保险的免赔惯例,在覆盖的大多数自然灾害中,也没有加入地震责任。专家也表示,由于缺少数据累计和经验支持,保险公司承保地震风险尚不成熟。

  精神损失不赔 精神损失属于间接损失范畴,保险公司缺乏针对精神损害的定损标准。车险条款会有明确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免除责任。虽然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但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致害人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保险公司在事故车辆送往修理前,都会派专人前往勘查定损,确定修理价格。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再次发生任何碰撞或被盗,保险公司将拒赔。而修理厂对车辆有妥善保管责任,故对车主的损失应进行赔偿。

  操作不当致损的不赔 去年夏季的汛期台风造成不少车辆发动机严重损坏,这一条款也随之浮出水面。保险公司表示,车辆行驶到积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再次强行打火才造成发动机损坏,损失属于操作不当造成的。因此,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单独爆胎损失不赔 在各家保险公司实行个性化新条款后,都将车辆未发生其他部位的损坏,只是车轮单独损坏的情况加入免赔条款,且均未设立相应的附加险予以补充。如果由于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严重事故,造成车辆其它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依然负责赔偿。

  随车物品致损的不赔 现在不少车主喜欢DIY自己的爱车,并为车辆安装不少配饰,也使得有限的车辆空间能够存放更多的物品。但这样做也不尽是好事,过多过重的物品一旦超越车辆本身承载量,会对车辆造成损害。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压伤、击伤,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

  未经定损送修的不赔 如果车辆发生异地出险,或者事故发生在非工作时间,车主也必须先通知保险公司前来定损,然后送去修理厂。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实际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对于1000元以下的轻微物损,则需要交警提供事故处理单。

  私下放弃追偿的不赔 如果车主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交警定己方为无责,不能因为嫌麻烦或发善心而私下放弃向对方司机要求赔偿的权利。根据规定,无责方车主一旦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等于放弃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部分配件被盗的不赔 一直以来,不少车主都有这样一个误区:以为投保全车盗抢附加险后,车辆一旦发生被盗、被抢事件,保险公司会对损失物品配件负责赔偿。实际上,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部分零部件如轮胎、音响、照明设备等被盗,那么车主只能自认倒霉。只有在全车发生盗抢,警方立案后一段时间未能侦破或寻回后,才能得到保险理赔,由保险公司获得车辆所属权。

  拖带无保车辆的不赔 如果车主开车拖带一辆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上路,在与其他车辆相撞后,保险公司不会对此作任何赔偿。因此,拖车时的行驶风险要提高很多。

  撞到自家人不赔 保险事故中的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除却这些人以外的都被视为第三者。在车险条款中,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以外。如果保险车辆与自家人发生碰撞,也将被视为免责。同样,同一单位名下的两部车辆发生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但通过车损险可以得到赔偿。

  零件单独损坏的不赔

  由于车灯和倒车镜的位置很容易因车主无心擦蹭而受损,于是某些修理厂为骗取保险金,将以前换下来的破损车灯装到车型相同的其他车上骗保。保险公司为遏制这些骗保行为,故设立车灯或倒车镜单独破碎不予赔偿。

  停放溜车撞损的不赔

  在某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中,在行驶中溜车发生碰撞的能获得保险赔偿,而停放期间溜车的碰撞损失却得不到赔偿。其他保险公司的条款中尚未对此有明确规定,车主在投保前,应该尽量多地了解条款内容。

  加装设备损坏的不赔 买车后,很多车主会自己加装电视、音响、

冰箱、行李架等设备。以前保险公司都不会主动提示车主为此单独投保,发生保险事故后,这部分设备的损失自然得不到赔偿。如今,保险公司新增的附加条款填补了空白,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能够让这部分设备得到保障,车主投保时须列明车上新增加设备明细表及价格。

  毕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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