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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节更需防意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10:02 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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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春长假,是出游赏玩的好时机,在外出旅游特别是境外游中,不可预知的风险会大大增加。如果能有效地转移风险,除了能让人心里更踏实外,更能在万一出现意外情况时从容应对,旅游险应当成为市民出游的必备品。而针对在家过节的人群,一些保险公司更是推出了集家财险、房东险、租客险、假期旅行险“四合一”的保险拼盘。

  意外险 境外游的必备品

  一般而言,一份比较完整的境外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内容包括:一、因意外事故所发生的身故及残废保障;二、意外伤害医疗保障;三、针对突发疾病提供的“海外突发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四、海外救援服务。要获得海外救援的渠道有两种方式,一是投保寿险,一是出国前投保旅行平安险。

  观念更新 国内买保险国外也能赔

  大多数市民并不清楚国外的保险规则,在异地投保显得不太实际,但在本地投保又惟恐理赔麻烦。对此,保险专业人士给予了很确定的说法:只要出国前在国内买好保险,出国再远保险公司一样“管”,在国内买了人身伤害险、意外险的顾客如果在国外遇到伤亡情况,保险公司一样给予理赔。

  在目前的保险市场上,不少保险公司已经推出了专门针对出国人员的保险,包括人身伤害险、意外险和附加的

医疗保险等。

  在财产险方面,中国公民同样可以在国内为财产进行保险,而不必在前往的国家买。一旦在国外发生意外遭受了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也一样赔偿。如果在国外发生事故导致财物损失,首先是向事故的责任人索赔,如果索赔不成功,被保险人可以委托保险公司继续索赔。而在继续索赔之前,保险公司会预先支付赔偿给被保险人。

  保险导航 境外旅游保险指南

  现在各大保险公司推出的旅游保险种类较多,条款也不尽相同。但基本上,可以把旅游保险能提供的保障归为三类,一是救助保障,另一类是人身伤害保障,还有一类是财物损失保障———

  旅游救助保障

  在整个外出旅游期,遇到问题或事故时可以得到有效援助。一些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组织合作推出了附加救援服务的旅游救援险,它将保险公司的一般事后理赔向前延伸,变为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地救助。出国旅游的人越来越多,当你在陌生的环境中面临语言的障碍,发生意外事故时,或者因不谙当地法规而引起法律纠纷时,如果有了这种旅游救援保险保障,只要拨打电话,就会获得无偿救助。

  人身意外伤害保障

  针对旅行中不同的阶段,人身意外伤害保障可分为乘坐交通工具时的车船、航空意外伤害险,住宿期间的住宿意外伤害险,在旅游景点游玩时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不同的险种。

  旅客如因意外事故导致旅客死亡、残废或丧失身体机能的,保险公司除按规定支付医疗费外,还要向伤者或死者家属支付赔偿。有的保险条款还有意外双倍赔偿:如受保人自费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或乘搭私家车遭到严重意外时,受保人将得到双倍的赔偿额。

  财物损失保障

  财物损失保障针对旅行当中发生的造成财物损失的意外情况,给予被保险人的赔偿。比如:紧急医疗运送、运返费用;个人行李财物的丢失损坏、行李延误、取消旅程、旅程延误、缩短旅程等等意外,保险公司都是可以提供赔偿的。另外还有个人责任险:若受保人因个人疏忽,导致他人身体受损或财物损失,而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可代为赔偿。

  家财险 让安居有保障

  看看目前的沪上家庭,财产积累已经相当雄厚。自购的商品房加上各种

装修,价值少则二三十万元,多则上百万元。而珠宝首饰、手提电脑、钢琴乐器、高级时装等高档消费品也纷纷走进了普通家庭,但相应的风险系数也随之增大。居民除了平时注意自身安全、加强防范灾情隐患以外,购买家庭财产保险不失为一种可靠的保障方式。

  观念更新 家财保障范围大大拓展

  与传统的家财保险相比,目前家财保险保障范围大大拓展。过去的家财保险一般只保房屋和室内可以明确定价的自有财产,保险责任主要是水灾、火灾、失窃(附加)、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而新型家财保险条款则规定,保险公司除负责过去传统的保险单载明的责任以外,还承保包括室内装潢以及现金、首饰、手机、手提电脑、古董、字画、证券、甚至电脑软件等流动性财产被盗、被抢,水暖管道爆裂,家庭住户第三者责任损失以及租房费用损失。

  除主险保单条款外,家庭财产保险的附加险种更是丰富多彩。如居民信用卡盗窃、门窗锁被恶意破坏、佣人责任、外出旅行衣物行李、额外租房费用、租金收入损失、玻璃单独破碎、清理残骸费用、搬家损失、自行车责任、乘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等都在附加保险条款之列。

  家财保险还具有保险金额大幅度提高的特点。过去家财险定额保单的最高保额规定不超过10万元,而近两年推出的新型家财保险单不仅将这一最高限额提高到二三十万元,有的保额甚至上百万元直至取消上限,完全以家庭所拥有的财产估值。

  保险导航 投保家财险避误区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投保人认为“既然家庭财产已经投保,那么所有的危险都交给了保险公司,财产一旦发生损失,就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再也没什么后顾之忧了”。其实不然,事实证明,投保人在听取保险业务员引导的同时,更应自己拿主意。

  首先,投保人应根据自家财产的实际价值足额投保,超额投保不仅需要多付保费,发生损失后也不可能得到超额的赔偿,因为《保险法》中已有规定,财产损失后保险公司只能按照损失时的实际价值理赔。

  其次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保险条款虽然冗长,但对哪些是可保财产、哪些是除外责任以及保险公司、投保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等都写得很清楚,因此投保人应对条款中生僻的名词术语和弄不懂的内容仔细询问,直至保险员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为止。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出险后应及时报案。不少市民在出险时比较惊慌,只记得拨打“119”或“110”,而忘记同时也应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且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积极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事故的蔓延与扩大,并保护好事故受损现场。因为家财保险条款中都已列明,发生事故后24小时之内必须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被保险人还有财产施救和现场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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