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要有时间概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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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 11:5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张先生投保两天后,开始后悔。但想想“货物出门,概不退换”的道理,张先生只好作罢。其实,目前各保险公司在投保人购买保险后,一般都会有10天的犹豫期,这期间,如果投保人要求退保,保险公司可以无条件退还全部保费。保险公司人士表示,买保险的过程中还有一些类似于“犹豫期”这样的关键、却又容易被忽视的“时间”点。 交费宽限期:60天
王先生为自己购买了重大疾病险,每年交费5000多元。第4年交费的时候,王先生因为资金周转不灵,一时间拿不出这笔钱。对于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人士称,像王先生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一般都会设定一个延交保费的宽限期,大多为60天。“这主要是针对分期交保费的情况”,保险公司人士表示,如果投保人到期未交纳保费,则从保险单载明的交纳日期次日起60天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但会从保户所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其欠交的保费及利息。 观望期:3个月或半年 买过重大疾病险的人一般都知道,保险购买后要过3个月甚至半年,保险协议才正式生效。这3个月或半年被保险公司称为“观望期”。对此,保险公司人士表示,这主要是因为一些较重大的疾病,身体都有一个渐变的过程,并不是突发性的。反映到医疗保险上,投保人可能在买保险时,连他本人都不知道自己存在某种病的隐患,而事实上他已经是名“病人”了。这时,如果刚投保即因此发生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来背这个责任,这对保险公司不公平。 “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对住院医疗保险规定了一个观望期,观望期一般是指从合同生效日算起的90天或180天以内。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保险公司人士表示。 赔付分水岭:1年为界 市民朱先生去年1月2日为自己购买了两份重大疾病险,去年12月下旬,朱先生因急症发作,不幸身故。按照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该向朱太太赔付20万元。但朱太太真正拿到手的只有2万元赔偿和交给保险公司的保费。 “这主要因为按照保险合同双方约定,如果投保人购买了一定年限的定期寿险,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只可获得相当于投保金额10%的保险金给付以及所缴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公司人士表示。“但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则可获得相当于保险金额全数的保险金给付,保险责任终止,”该人士补充。 这就是说,如果朱先生去年11月是因为意外伤害遭遇不幸,或朱先生罹患急症的时间晚半个月,则保险公司应当赔付20万元。 最佳退保期:2年之后 虽然买保险的人越来越多,但退保也是不少人的经历。“保险公司怎么退这么少的钱?”不少人退保时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 对此,保险公司人士称,由于保险公司发生的经营费用大多发生在保单生效的2年内,因此投保寿险的保户要想清楚了,决定退保的话,也最好在交足保费2年之后。因为未交足2年保费,保险公司要扣除很大比例的费用。业内有个说法,如2年内退保,则投保人的经济损失,几乎是所有分期所交的保费,或者是趸交保费的三成。 如果交保费已经超过2年,则可领回保险单中的现金价值。此外,在保险合同中止2年内,投保人可申请恢复,与保险公司达成复效协议,但要补交保费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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