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双轨制改革靠试点难有突破 扩面罚字当头

2013年05月27日 08:14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孟俊莲 北京报道

  “你看我就一个十来个人的小公司,还要求我们缴什么工会费等很多名目的费用,真的很难接受。”5月20日,在北京开了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的林先生一个劲地倒苦水,“没办法,只要不跟工商税务捆绑,能不缴的费用我就尽量不缴了,毕竟企业得先活下来啊。”

  跟林先生有相同想法的小企业主不胜枚举,但诸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法》立法规定必须缴纳的险种,他们是一个都不会落下的,“不缴纳就会罚款,且还会跟工商税务捆绑,当然不敢不缴。”

  对于社保征缴机构而言,在养老金压力日渐增大的现实面前,在社保扩面日趋紧迫面前,处罚却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扩面“罚”字当头

  5月21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称辽宁人社厅)发起“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百日行动”,本报记者了解到,“加大处罚力度”成为利器,“对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和责任人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在扩面任务严峻的情况下,此次辽宁省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的重点群体扩大到商饮服务业从业人员、城镇无固定单位(场所)的自由职业者和就业人员等人群。

  对于处罚手段的使用,辽宁人社厅根据不同类型不同手法不缴社保的企业制定了详细的处罚措施: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将依法对用人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对未按规定申报缴费的,地税部门要责令限期补办申报并限期足额缴费,逾期不改依法划缴其银行存款。对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造成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除责令限期整改外,按规定收取滞纳金。对拒不参保缴费的,工商部门降低其信用等级,审计部门将其列为重点审计对象,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拒不缴费的项目建设单位,住建部门暂缓核发《工程中标通知书》和《施工许可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车辆进行年度技术审验时,要求出具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对未按时足额缴费的,降低信誉考核等级,补缴前不予新增运力。对不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企业法人和负责人,将不得参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在评选“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先进工作者”、“青年创业奖”和“三八红旗手标兵”等荣誉称号时,要实行一票否决。属于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将被限薪。

  “差不多每年都有这么一回。”林先生看到记者转给他的报道时并不惊奇。

  重庆工商大学MBA兼职教授苏渝介绍,《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不管是私企、国企,都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保费,以法的刚性保障职工权益。企业不依法给职工缴纳社保费,必受法律惩罚。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微博]5月23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员工付出劳动,就应该享受到社会保障,这样才能体现公平正义。一些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行为是违法的,使用经济处罚手段合情合理。”

  但问题是,在养老金双轨制这一被公认为“最大不公平”的现实面前,靠经济手段处罚来扩大征缴面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能持续多久?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季度的数据,截至3月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30552万人,比上年底增加了125万人。而在2012年第四季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还保持在504万人的增速上。

  双轨制并轨是大趋势

  “一个劲儿地向我们企业施压,怎么不见改革呼声最高的双轨制取消有什么动静?”林先生很有些不平。

  早在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并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但成效甚微,只有广东的深圳市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这些进展也仍然是建立在“改革后的事业单位职员养老金和现行的退休待遇大致相当;机关养老保险改革不会降低公务员待遇”上。“如果改革推进后整体上公务员利益不受损,就算是我们改革成功了。”深圳市人社局局长王敏曾这样总结养老保险改革的成果。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4月,深圳市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方案通过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年7月4日,深圳市政府公布《深圳市2012年改革计划》,称当年深圳市将力推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既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统一,又体现公务员职业特点的养老保障制度。其采取的是“新人新办法”的做法,凡是在2010年7月13日之后新进入深圳市事业单位的职员,将实行新的养老保险缴费制度,具体的比例是,每月个人按工资的8%、政府按13%的比例缴交;从2010年起,所有新进入深圳市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这部分公务员购买养老保险的标准为,每月个人按工资的8%、政府按10%的比例缴交。

  “为保改革后公务员退休金不下滑,深圳的做法考虑得很是全面。问题就是出在这里,改来改去并没有达到改革的初衷,这种改革有什么意义呢?”林先生评论说。

  根据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目前我国不同层次的养老金差距非常大,公务员退休后有的可以拿到每月1万元的退休金,有的人每月却只拿到200元,相差50倍。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曾透露,一般而言,公务员养老金在4000元左右;同时地区之间差别较大,东部地区公务员养老金明显高于西部。事业单位比公务员低20%-30%,企业养老金更低,大部分在1500-2000元左右。

  “企业退休人员热热闹闹几百元、机关退休人员不声不响几千元。”这种说法就曾获得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的认同。

  “并轨是大趋势,虽然试点不是很成功,但社保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正在推进。”董登新向本报记者表示。

  这一说法可以从人社部2013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得到验证,其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就曾表示,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的问题,是从整体上来完善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制度长期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将以增强公平性、适用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作为重点,在制度层面上对相关的问题作出规范和完善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个问题是当前的一个重点工作。

  而在社科院社保专家郑秉文看来,双轨制改革再让几个省份或少部分单位试点已经行不通,要全国一盘棋一个政策推进改革,“不但要全国一起动、一起改,而且还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一起改”,他总结为“三个联动”:就是基本养老金制度改革与职业年金制度改革要同时动起来;第二是事业单位要全部动起来,不能再分出三六九等,不要再搞什么试点了;第三是事业单位和公务员要同时动起来,否则,事业单位改革也是有阻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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