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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境外投资不再仅限香港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05日 07:55  北京商报微博

  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不久的将来,险资将迎来更多的投资渠道。记者昨日获悉,保监会将推出一系列的投资管理办法,将险资境外投资范围由目前的香港一地扩至几十个国家和地区。

  昨日,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进行了答记者问,该相关负责人表示,保监会将出台10项投资新规,以规范险资的投资行为,这10项新规包括:资产配置办法、委托投资办法、债券投资办法、股权及不动产投资调整通知、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投资政策、境外投资细则、融资融券办法、衍生产品办法、创新产品办法、托管办法。保监会并没有公布相关办法的草案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保监会此次拟出的新规还将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区域。上述保监会负责人指出,优化境外投资管理体制,增加可投资市场、品种和比例,可促进保险资金实现全球化配置。记者从保监会内部了解到,以后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新兴市场,开放的国家和地区多达几十个。不过,为了控制风险,保监会将严格控制境外投资的上限,保险公司境外投资资产占比不得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

  同时,为了提高收益率,险资委托管理将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保监会指出,开放投资管理市场,引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交易对手,提升投资能力和收益水平。即将出台的委托投资办法将对此做出明确规定。保险专家指出,这一规定有助于保险公司拓展新的业务渠道,同时也将丰富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的管理业务。

  “此次明显放宽险资的投资渠道,旨在还给险企更加灵活的投资操作自主权。”一位接近保监会人士如是解释,一方面是为了提高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另一方面是探索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模式和新路径。不过,保监会表示,投资风险防控机制是基础。

  这些投资新规何时出炉成为市场的一大期待。上述保监会负责人指出,有的已基本成熟,稍加完善即可发布。对于需要进一步完善细节的办法,近期保监会将召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负责人听取意见,并择机发布实施。

  此外,针对股权及不动产投资,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即将公布的办法做出较大的调整,放松投资限制,增强可操作性,降低保险资产对资本市场的过度依赖,增强保险投资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一位保险专家分析,此前也有不动产相关规定,但限制很严,且对保障房、公租房等投资没有明确的规定,调整后的新规将使这部分投资有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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