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险资投资市场化新政将出 基金券商有望受托投资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05日 07:09  每日经济新闻

  黄俊玲 每经记者 刘锋发自北京 成都

  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大幕即将拉开!

  昨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答记者问》的文章,文章中,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保监会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自去年底至今已修订10余项与保险资金运用有关的规定,将形成新的政策“组合拳”。这些规定包括资产配置、债券投资办法、境外投资细则、衍生品办法、融资融券等一系列的投资新政。相关人士表示,上述政策规定,“有的已基本成熟,稍加完善即可发布”。

  据了解,2011年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仅为3.6%,而一年定存的利率却有3.5%,去年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仅比银行定存高出了0.1个百分点。而对于规模高达6.3万亿元的保险资金来说,如何盘活保险资金以使其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却是各家保险公司所期待的,由于保险资金是客户的“救命钱”,因此必然将“稳当”放在第一位。

  业内人士表示,这些政策措施,既与中央确定的宏观经济政策相一致,又符合保险机构的现实投资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进这些举措,有利于支持资本市场改革,促进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业务创新。因此,此次改革,受益的不仅是保险公司,包括券商、基金公司,乃至商业银行都有望从中获益。

  深化险资运用市场化改革

  不久前,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温州考察时表示,保监会决定进一步深化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市场化改革进程,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放松管制,拓宽范围,简化审核程序。

  此后,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首次提出“保险机构可以投资以簿记建档方式公开发行的已上市交易的无担保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商业银行发行的无担保可转换公司债等债券。”给予了保险机构更加灵活的投资操作自主权。

  昨日,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保监会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放松管制、拓宽范围,增强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从去年底至今,保监会积极研判市场形势,主动做好投资政策储备,运用前瞻性、趋势性、周期性分析,已修订或者拟定了10余项规定,形成新的政策“组合拳”。

  这些规定包括:(1)资产配置办法。从保险产品源头,厘清保险资金性质,确定相应的投资政策,支持保险产品创新,改善保险公司盈利模式;(2)委托投资办法。开放投资管理市场,建立市场化竞争机制,引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交易对手,提升投资能力和收益水平;(3)债券投资办法。增加无担保债券品种,扩大投资操作空间,支持保险机构获取信用利差;(4)股权及不动产投资调整通知。放松投资限制,增强可操作性,降低保险资产对资本市场的过度依赖,增强保险投资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5)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投资政策。进一步拓宽投资领域,强化风险控制和后续管理,支持保险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6)境外投资细则。优化境外投资管理体制,增加可投资市场、品种和比例,促进保险资金实现全球化配置;(7)融资融券办法。盘活保险机构存量资产,创造增量收益;(8)衍生产品办法。运用风险管理工具,管理和对冲股市波动等风险;(9)创新产品办法。加快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改革,创新运作机制和盈利模式;(10)托管办法。实现可投资资产全托管,加强外部监督约束,维护保险资产安全完整。

  对于上述政策何时出台的问题,该相关人士表示,上述政策规定,有的已基本成熟,稍加完善即可发布;有的需要进一步听取意见择机发布实施。

  利好券商、基金的专业投资者

  就中国保监会发布的答记者问,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保险业界人士,发现业界期望颇多。

  不少险企负责人对第二项,即开放投资管理市场表示了关注。据悉,目前不少保险公司客户有意将保险资金委托给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公司进行管理,但由于《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目前还无法实现。

  根据规定,保险公司目前只能自行投资或者委托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进行投资。因此,保险公司不能委托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市场机构进行资产管理。而为了更好地利用证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的优势,对于委托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市场机构进行资产管理,多家保险公司意愿强烈。

  对于上述答记者问内容中第二项的规定,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保险资金一旦获准以专户或定向资管形式委托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管理,将为保险机构入市提供更多选择,开拓新的投资渠道,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也将获得更多的客户资源,算是双赢。

  某险企投资部的万先生表示,虽然现在还不清楚一些具体的投资细则,但目前对衍生品 (如股指期货)比较感兴趣,而对于融资融券暂时兴趣不是太大,放开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可以算是利好。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