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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保监局三条拒绝理由难以令世人信服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0日 16:52  荆楚网

  经过4个多月的努力,黄红通过了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和体检,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排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专业监管岗位”第一名。就在她满心欢喜准备上岗的时候,接到了该局人事处的电话,被告知:“岗位匹配度不够,理由是性格内向”,取消录用。和她一样在最后关头被取消录用资格的还有岳太杉和郭华东。(5月10日《中国青年报》)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国家引入公务员考试制度,在进入21世纪之后该项考试趋于成熟和稳定,寻常百姓能通过公开考试录用渠道进入政府部门工作,成为人人羡慕的“公务员”。被百姓亲切称之为“公招”,其公开、公平、公正逐渐被社会认可,享有越来越高的社会公允度和影响力。

  然而,就是这样一项被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极大认可的,事关考生个人命运前程的,事关党和政府信誉的人事考录工作,却有“个别小人”在其间兴风作浪、胆大妄为,试图以一己之私谋一己之利,破坏人人信赖的公务员考试政策。

  青海保监局称三位考生:“岗位匹配度不够,理由是性格内向”、“协调能力弱”、“年龄太小、工作时间太短”,笔者专门翻遍了《公务员法》的每个章节,都没有找到上述字眼和相关词汇,或者相关语义的文字。请问青海保监局,这些理由是从何而来?是贵单位非常“金贵”,对工作人员要求特别高、特别严、特别多、特别苛刻,还是有其他什么缘由?

  试着分析青海保监局的这三条拒绝理由,看是否能站住脚跟。“性格内向、协调能力”,这两项指标难以用某一个尺寸来量化,没有固定和科学的模式来界定,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考录单位不能以此拒绝其录用资格;再说“年龄大小、工作年限”问题,在公招考试的公告中就应该有明确的要求或说明,在考试过程中至少有“报名预审、资格复审、面试再审、考察政审”等4道审查程序,如果年龄和工作年限不符合考试条件,在这些审查程序中,就应该早被发现而退出考录程序。综上,青海保监局的三条拒绝理由难以令世人信服。

  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在公招考试中,可谓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建议青海保监局请勿将公众当“傻瓜”,请勿将公招当“儿戏”,否则难逃民意的讨伐和法纪的惩处。这是国家公开考试录用公务人员,不是某一个人的单位或某一个利益集团的私事,而是天下之公事、社会之大事、国家之政事,社会关心、民众关切、万众瞩目,胆敢拿党和政府的信誉“开玩笑”、拿百姓的良知来戏弄,必将难辞其咎、万劫不复,成为民众和国家的罪人。

  4月25日,轰动全国的“长治公考舞弊案”,以一审判决长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长赵波有期徒刑11年而落幕。短短半月之后,青海保监局又冒出了公招弊端,在常理不可推论和难以服众的情况下,其背后是否有什么猫腻?恳请中央组织部、中央纪委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从快查清此事真相,还百姓一个公道。

  这不仅仅是涉及一个弱小考生的前途与命运问题,而是事关国家信誉、法律效率和政策执行的问题,不能让某些肆意妄为的小人破坏了国家的大好环境、玷污了国家的人事考试政策。对待这样的人、这样的事,一经发现,一定从重、从严、从速惩处,绝不手软、毫不留情。

  稿源:荆楚网

  作者:罗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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