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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款实名制 车主责任大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6日 07:46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记者 陈圣莉   

  保险公司,我出险了!

  11月1日起,部分省市实行车险“赔款实名制”,除某些按法定规定必须转账至相关指定账户的赔款,车险理赔必须将赔款全部转至被保险人同名账户。

  此外,近期不少4S店都接到一些保险公司的通知,要求已经出险三次及以上的车辆一定要在事故现场向保险公司和交警报案,如果没有第一时间报案而直接将车开到了4S店修理,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这些新政表明,“赔款实名制”的实施,将令保险公司直接和车主对接,车主的“主人翁”地位明显加强。

  铲除“代理赔”骗保隐患

  买车就得上保险,在当前车险政策和价格频繁变动的情况下,买车人不得不在保费上精打细算。理论上说,当年的保费一般只与车主自己的事故记录有关,但如果因为某些不法车险中介或4S店导演的“骗保”行为导致个人车险保费上涨,车主们该如何是好呢?

  张小姐最近就有点烦。因为前两天她在给自己的车辆续保时,被要求上浮20%的保费,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称,他们上网查了之后发现张小姐上一年保险理赔已达4 次,所以今年续保保费必须上浮20%。“这怎么可能,去年我只到家门口的修理厂去补过两次漆,保险理赔都是修理厂代办的,根本不可能有4次事故呀。”

  进入“北京车险信息平台”查询了自己的理赔记录之后,张小姐发现,另外有两次事故都是在奥体附近发生的,但是自己根本没有出过这样的事故。“肯定是车放在修理厂,被他们动了手脚。”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保险公司经常接到一些投诉,车主称其车辆登记出险次数明显高于实际出险次数。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因为长期以来,车险业务普遍采用车主委托车险中介、4S店购买保险和代理赔的模式,车主已习惯了出险就找车险中介或4S店。

  保险中介代理赔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省却了车主亲自处理理赔的麻烦,但却隐藏着各种隐患。比如,一些不法代理机构为满足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或者获取更多的赔偿金,便会人为制造一次较大事故现场,骗取保险公司的车险赔付金,有时候2000元的损失会被夸大至1万元。由于车险赔款多以现金形式支付,多出来的赔款就悄悄地流入不法汽修厂或代理人“囊中”。这些行为不仅非常损伤车子,也损害了车主的诚信度,并直接导致次年购买时保费增长。

  修车自垫款不太便利

  为解决车险中介、4S店“代理赔”导致骗保问题,近日广东、四川、江苏等地保监局纷纷响应保监会下发的《关于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的通知》,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赔款实名制”,除某些按法定规定必须转账至相关指定账户的赔款,车险理赔必须将赔款全部转至被保险人同名账户。此前由4S店等保险中介代车主索赔、赔款直接打入保险中介渠道的账户的常见方式将被禁止。

  不过,虽然新规旨在维护车主利益,遏制骗保行为,但不少车主同时也发现,车险理赔突然变得没以前那么方便了。

  “ 原来出险后直接把开到修理厂,修好车后直接开走就可以了,现在不仅很多手续需要自己办,而且还需要自己垫款,这也太麻烦了。”车主胡先生认为,“像我们这样的工薪阶层,一个月收入也没多少,车还是贷款买的,贷款还没还完,如果出了什么大的事故,一下子要拿上万元甚至更多维修费的话,还得借钱垫付,这多麻烦啊。”

  “以前承诺的代垫维修金,现在赔款直接打到客户账上,的确有点不好处理。”北京某保险中介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以前车主出险后直接把车交给中介机构,由中介公司负责找修理厂维修并垫付理赔款,修完后保险公司把款直接打到中介公司账上,车主全程不用操心,“可是现在保险公司直接和车主对接,对保险中介来说这样使得理赔手续更加繁琐。”

  对此,专家指出,新政的实施不仅方便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使理赔制度更规范,同时还可有效地打击骗保行为,总体来说利大于弊。至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不便,保险公司、监管机构会逐步通过一些措施来完善。

  出险最好现场报案

  据了解,车险“赔款实名制”的实施只是近期保险业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的系列举措之一,一些4S店人士向记者透露,近期保险公司的理赔环节比以前更严了,比如一些保险公司就明确规定,车辆出险后,须由当事人或被保险人现场报案,如果车主非现场报案,不仅可能会影响到正常的索赔权益,甚至有可能遭拒赔。

  “原来车主可以直接把车开过来,由我们代报案,但现在这块管得很严了。”一些4S店建议车主,“现在一旦出险,车主最好在现场立即报案,如果还是像以往那样把车交给4S店处理,可能会影响正常的索赔。”

  城南某4S店的客户经理张先生告诉记者,近期不少4S店都接到一些保险公司的通知,要求已经出险三次及以上的车辆一定要在事故现场向保险公司和交警报案,如果没有第一时间报案而直接将车开到了4S店修理的话,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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