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林劲榆 报道 昨天,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办法》从销售、售后和持续披露等几个环节,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透明性,增强保险公司的强制披露义务,对于规范保险公司宣传销售行为,遏制销售误导将产生重要作用。
据悉,《办法》是对保监会于2001年底下发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修订主要包括:扩大信息披露的定义;规范售前销售行为;对保险公司客户回访作出统一规范,要求保险公司在犹豫期内对投保人进行回访;强化保险公司对信息披露材料的管理责任;修订和细化投连、万能、分红三类产品的信息披露规定;规定信息披露不力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