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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保单门:保险市场再响警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8日 01:40  金融时报

  记者 张兰

  一个并不“较真”的消费者,却在偶然间掀起了一场有关真假保单的大讨论,也让部分不法分子制售假保单的种种伎俩大白于天下。

  2008年11月14日,云南旅客梁玉祥订购了两张11月18日返回昆明的机票,另加两份平安保险的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保单金额共计40元。保单信息显示,保险期限只有18日一天,而梁先生所乘坐的航班却是18日23时05分起飞,19日凌晨零时55分抵达昆明,航程已跨越两天。也正是这个细节,让梁先生开始有所警觉,当他将自己的保单信息递至平安公司确认真伪时,平安客服的回复让他大吃一惊——平安的系统中根本查不到梁先生所查询的保单号码。直至2008年12月中旬,梁先生终于拿到了平安公司海南分公司的书面证明,回复中称:所提供的保单并非平安公司的产品。

  随着媒体介入,一场打击假保单的战役也随即打响。

  “海南保监局以个别航空售票网点销售假保单为线索,迅速成立调查小组,对海口、三亚等市的航空售票网点销售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的情况进行清查和整顿。经查,三亚辰龙航空售票责任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销售假保单,已被吊销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据海南保监局长王小平介绍,事件发生后,海南保监局迅速召开紧急会议并发布通知,采取有效措施打击销售假保单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正常秩序。一是向辖区内保险公司通报了有关情况以及假保单的主要特征信息,要求辖区内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停止与三亚辰龙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合作。二是要求各保险机构认真清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加强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特别是航空售票网点及旅行社类机构的管理,禁止与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机构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三是要求各保险机构一旦发现市场上存在销售假保单等的违法行为,立即向海南保监局报告。四是向社会公众进行风险提示,提醒投保人在购买各类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含航空意外保险)时,务必确认销售机构是否具备合法资质,注意甄别保单真伪,并告知甄别查询方法以及发现违法行为的举报方式。

  随着清查整顿工作的逐步开展,销售假保单的三亚禧嘉航空售票中心,以及一家名为“恒亚迪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假保险公司也浮出水面。经查,保监会并未批准设立该公司,而这些印有“恒亚迪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字样的“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保单通过部分航空售票网点销售,保费20元,为被保险人乘坐交通工具时发生人身意外提供1万至50万元的保险保障。而据所谓的“恒亚迪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介绍,“恒亚迪”是经保监会批准,于2005年10月18日成立的一家专业性财产保险公司,总部设在西安,公司地址为:香港中环经天中路1842号建国大厦B座12楼。

  经香港保险监理处查证,香港也没有该公司的设立信息。

  “‘恒亚迪’通过网络非法经营保险业务、销售假保单的行为,也是信息化条件下的一种新型保险违法犯罪形式。而具有合法保险代理资格的航空售票网点,其销售假保单的行为也涉嫌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王小平坦言,尽管案件本身造成的实际损失有限,但因形式特殊,因而可能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牵一发而动全身,当海南的案例被媒体曝光后,公众对于“假保单”恐慌和猜疑一时间沸沸扬扬起来。面对公众的质疑,中国保监会随即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保单等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及各保险公司高度重视投诉、咨询、媒体等渠道反映出来的类似违法违规行为,对从事制售假保单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机构及人员,各保监局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罚,坚决将这部分机构和个人清除出市场,情节严重的应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并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同时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加强公众教育,提示市场风险,坚决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保险公司也要高度重视、认真清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加强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特别是航空售票网点及旅行社类机构的管理,禁止与未取得兼业代理资格的机构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切实采取措施防止销售假保单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现市场上存在销售假保单等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立即向当地保监局报告。

  在消费者、媒体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下,在监管机构的迅速反应和积极应对之后,“假保单门”事件本身似乎有了一个令人较为满意的结局。但这是否意味着已经触及保险产品的造假黑手自此将无处遁形、此类违法行为从此能够杜绝呢?这显然才是消费者关注的最终落脚点所在。

  “海南保监局坚决依法打击侵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前段时间航空售票网点销售保险暴露出的风险,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全省航空售票处进行拉网式检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海南保险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海南保监局表态后,中国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也明确表示,为了打击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违法行为,防范化解风险,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保监会和部分保监局及时采取措施、调查取证,已经掌握了部分违法行为线索。下一步,保监会将组织各地保监局在全国范围进行假保单销售情况排查,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执法合作,并及时向社会公众披露有关信息。保监会还将深入分析案件特点,积极研究相关监管对策。

  值得强调的是,成本低廉而回报丰厚是造假行为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因而唯有加大造假者的成本才能降低违法行为产生的几率。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计算造假者的成本,不仅是案件调查过程中公之于众的三块钱的假保单成本,还应当将违法行为将遭到的惩戒也计算进去。无论是在制度设计层面,还是惩戒措施的实施层面,都应当加大违法造假者的成本,让欲造假者不敢造假,已造假者受到应有的严厉惩处。然而要做到这些,仅仅依靠保险监管部门一己之力显然是不够的,还需要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才能做到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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