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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给家庭财产上双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0日 10:13 证券日报

  随着百姓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家庭财产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少家庭个人已经拥有了房产和自己的汽车,普通家庭对电脑、各类家用电器、高档家具、珠宝首饰、艺术收藏等的拥有量也在不断增加。与此同时,家庭个人财产面临的风险也在不断加大——

  □ 都邦保险 郭锐

  汛期的到来,极大地增加了家庭个人财产损失的可能性。因此,通过购买保险来转嫁个人家庭财产风险,确保在损失发生后得到保险公司的合理赔偿,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家庭与个人的重视和认可。在这里,笔者建议个人家庭应在汛期来临前,运用保险为家庭个人财产损失风险购买“双保险”。

  家财险:家庭财产的“防洪坝”

  一般来讲,个人如购买了家财险,由于火灾、爆炸、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等原因造成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室内财产的损失,保险人均会依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自然灾害是造成家庭财产损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如2004年在浙江温岭市登陆的台风“云娜”,近中心最大风力达12级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1亿元。台风带来的强降雨,造成黄岩等4个城市进水,永嘉县城平均水深超过2米并且浸泡了15个小时之久,全省累计倒塌房屋6万余间,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而同年7月在北京的一场暴雨,造成北京4698间房屋出现漏水、进水,5间房屋倒塌。其中颐安家园小区里的别墅全部遭受水淹损失,个别人家房间被大水漫灌,家庭财物全部受损无一幸免,损失惨重。暴雨的危害由此可见一斑。另外,汛期通常也是雷电高发期,而雷电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也是不容忽视的。以我国的长沙地区为例,年平均雷暴日近50天,每年致少造成300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仅2003年就发生雷电灾害事故2100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许多家庭都受到了雷电灾害的困扰,并造成了以家用电器为主的经济损失。

  家财险可以说为个人家庭财产在汛期构筑了一道有效的“防洪坝”。但需要注意的是,金银、珠宝、钻石等珍贵财物以及货币、票证、有价证券等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在承保范围内的;而座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区以及防洪堤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也是不能得到保险赔偿的。

  车险: 有效转嫁车辆财产损失

  车辆损失险,主要承保责任是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雹灾、泥石流、滑坡等13种自然灾害以及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此,建议有车的家庭一定要购买车险,将车辆财产损失的风险向保险公司进行转嫁。

  在汛期,车辆遭受损失的风险也同样增大了。给车辆带来损失最大的,应当首推各类自然灾害。

  首先是暴雨、洪水直接造成车辆损失多数是在汛期发生;其次是暴雨洪水增大了山洪、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也增大了路经这些路段车辆的风险,近年来几乎每年都有车辆因地质灾害被毁的案例;第三是暴雨洪水增加了驾车难度,增大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也正因为如此,每年汛期都是保险公司车险理赔最忙的时期。

  另外,沿海地区台风期间大风刮起的石块或其他硬物,往往是汽车玻璃的杀手,所以汛期车辆玻璃单独破碎风险增加,而一些暴雨致使路面积水过深则常会引起发动机进水,发动机损失风险增加,而交通事故发生概率的增加也意味着车主要承担更高的第三者责任风险,所有这些风险是在车损险项下不能得到赔付的,还需要投保专门的附加险。

  在家财险的保险范围内并不包含个人车辆,因此,家庭个人还应当为自己的爱车购买合适的保险。

  都邦保险建议:家庭财富一般都是经过十年甚至几十年辛苦积累而得来的,为了不让自己的家庭财产因自然灾害而毁于一旦,每个家庭都应当增强风险意识、防范意识。为避免灾害可能给家庭造成灭顶之灾,从哪方面来讲,为家庭各类财产购买保险都不失为最佳的选择。

  (都邦保险 梁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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