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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收养地震孤儿或遇法律障碍(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4日 00:25 华夏时报

  国寿“收养草案”出台

  杨超和他的同事们深知:一诺千金!重要的不是承诺,而是兑现承诺!

  “对于这件事情我们非常非常慎重。”国寿股份品牌部经理王义杰如是说,“我们经过了紧急的磋商、慎重考虑,才郑重对外宣布。”

  至此以后,中国人寿并没有再就“收养地震孤儿”作过阐释。

  记者了解到,国寿慈善基金会15日就与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实务司就收养孤儿进行了沟通,民政部福利司对国寿的义举表示赞扬,同时要求国寿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各项事宜。

  16日,国寿慈善基金会向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实务司提交《国寿慈善基金会地震孤儿救助意向书》。

  20日上午,国寿集团公司召开党委会议,强调要尽快研究“地震孤儿”收养方案,加强与国家民政部、公安部、四川省人民政府等方面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的支持,第一时间落实好“地震孤儿”的收养工作。

  21日下午,国寿慈善基金会负责人与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实务司再次磋商。

  21日下午四川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克福表态说:“有的企业也要求收养孤儿,这是好意,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里,以一个单位来收养是没有法律规定的。”

  对此中国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人寿一直在就相关的细则问题与民政部及四川省民政厅沟通和协商,一旦有最新进展将随时通报。

  “收养地震孤儿这件事,我们坚决依法合规、依靠政府部门来进行。”国寿股份品牌部经理王义杰表示。

  虽然中国人寿一再表示地震孤儿收养方案还在与有关部门协商当中,但记者了解到,在《国寿慈善基金会地震孤儿救助意向书》中,中国人寿提出了大致的意向。

  其中包括“承担孤儿成长至18岁的基本生活保障”、“为孤儿提供心理辅导”、“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孤儿救助相关工作”等多个部分。

  中国人寿捐助的范围是“所有经过民政部门确认的5月12日特大地震孤儿。”捐助标准则“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由民政部门与国寿慈善基金会协商确定”。

  虽然中国人寿相关人员称:“如果民政部门同意,中国人寿系统内完全有能力找出符合法律意义上的收养人。”但据记者了解,中国人寿此次的“收养”最可能的方案是:地震孤儿由孤儿院等有资格的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其成长到18周岁的相关费用,将由中国人寿设立的“国寿慈善基金会”承担。

  记者还了解到,如果中国人寿就此与相关部门达成一致,中国人寿形象大使姚明将有可能出任地震孤儿所在孤儿院的“名誉院长”!

  国寿在14日宣布这一义举时,地震造成的孤儿数量还没有任何统计。截至21日下午,四川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克福表示初步统计地震孤儿有4000多名,但还需要进一步确认。

  陈克福表示,孤儿的认定问题,要有一个过程。比如说父母亲和亲人在这次灾难当中遇难了,可以证明是孤儿。还有一个亲人失踪的,是不是死亡了,公安部门要公示,在一定的时间段没有申明的话,认定死亡,这样才能确定是孤儿。

  “国寿慈善基金会的压力还是比较大的。”一专家如是评论,“粗略估算成年前每人需要10万的生活和教育费用,保守估计4000名孤儿的抚养费总共可能超过4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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