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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警示消费者:防止保险理财产品销售误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9日 02:53 金融时报

  本报北京5月18日讯 记者胡利民报道 中国保监会今天发布公告,明确向消费者提示新型人身保险产品风险,防止保险公司营销员和银行代理机构的销售人员通过夸大新型人身保险产品收益率,套用“本金”、“利率”等概念混淆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隐瞒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各项费用扣除情况等手段误导保险消费者。

  保监会特别提醒保险消费者,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包括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三种,且各具特点。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兼具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按照产品性质的不同,对于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具有不同的偏重,但本质上均属于保险产品。不宜将兼具保险保障和投资功能的新型人身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基金等金融产品的收益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把保险产品混同于银行存款或者基金。

  保监会同时提醒消费者,要特别关注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犹豫期和退保事项,了解保险产品的费用扣除情况和产品特点,清楚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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