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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 五年实现新跨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 05:3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十六大”以来的5年,年轻的中国保险业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跨越,绘就了一幅完美的发展蓝图。 “2002年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监局架子还没有搭建起来,保险业的竞争几乎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甚至可以说是‘自生自灭’,根本谈不上有什么好的发展前景。”某保险公司的一位高管至今还记得,当时刚归国加盟一家保险公司的他看到此情景甚至萌生了去意。 他没想到的是,经过短短几年时间,他所在的那家保险公司在海内外上市了。他说,“国外先进保险公司拥有的制度,我们也有了,国内整个保险业的大环境也跟上了。” 18.2%的增长速度、保费收入在世界排名第九、总资产2.9万亿元……这些数字道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以防范风险为生命线的中国保险业站在了新的起点。 2002年11月,国家对保险业提出了“改革要有新突破”的要求,明确要加快推进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的进程。这对当时仍靠传统的保费规模取胜的保险业而言是一盏“明灯”。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回忆说,当时保险业面临着资本金短缺、偿付能力不足、不良资产难以消化的困境。 此后几年间,保险法修改,车险、航意险实行条款与费率市场化,三大国有保险公司相继完成股改并上市,保险中介及代理人制度酝酿变革……这表明保险业的发展模式已由传统的“保费规模扩张型”向“效益优先型”转变。 2006年,保险业“国十条”、《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相继出台,交强险制度推出,重疾标准定义公布,营销员税负减轻。这些政策措施勾画出保险业日益清晰的监管发展轨迹。 特别是“国十条”的颁布,使得保险业的定位更加明确: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 此外,通过改制上市、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和引入外资,保险公司不但补充了资本金,提高了偿付能力,存量风险特别是历史遗留的利差损风险逐步化解;通过加强寿险预定利率管理、规范车贷险业务、严格资金运用监管等措施,保险公司的增量风险也得到有效控制。 提及过往,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今年召开的“全保会”上指出,5年来,中国保险业初步探索出一条自己的发展道路,即“一个根本,以人为本;提高两个能力,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发挥三大功能,经济补偿功能、资金融通功能和社会管理功能;处理好四个关系,加快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市场机制与政府推动的关系、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推进创新与加强监管的关系”。 5年来,保险业总资产规模超过2万亿元,正向3万亿元迈进;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对外开放稳步推进。截至2007年底,我国共有保险公司110家,比2002年增加68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9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331家;国际地位稳步提升,有6家保险公司在境内外上市,多家公司实现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有15个国家和地区的43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134个营业机构;市场体系日臻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市场行为监管和公司治理结构监管“三位一体”的保险监管体系开始形成。 尽管较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在整个金融业中所占的份额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是可以预见,今后保险业发展前景依然诱人,将保持一个较高的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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