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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探源:错综复杂的乱象(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4日 16:16 《新财经》

    于是,公众要求举行听证会,而保监会则以刚克刚举出了一个坚硬的盾牌:《价格法》明确规定,保险费率不在“实行价格决策听证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之内。保监会对法律的活学活用引来法学家的较真。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指出,“交强险费率一定要遵循《价格法》,它没有规避《价格法》的理由。听证不是可举行可不举行的。” 保监会左冲右突,试图杀出一条血路,但一直操劳到2007年年底,它最终发现,继续强硬已无路可走,越来越多的质疑之声正在汹涌而至。于是,保监会改变策略,含恨举行了首场听证会。听证会的内容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方案”;主旨是:“降费率、增保额”。调整方案提出,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如果真如保监会之前所言,交强险无暴利,那么,推出责任限额翻倍的方案绝对比得上史上任何一次悲壮的“吐血大甩卖”。如此大手笔可谓惊天地、泣鬼神。

     真相仍在“迷雾”中

     听证会激战长达6个小时。孙勇根据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指出,即使将费率平均下调10%,交强险仍然会有约100亿的“节余”,违反了“不盈利、不亏损”的设立原则。 听证会后不久,中国保监会正式公布了新《交强险基础费率表》,规定,交强险将获得“降费”,降费幅度从5%~39%不等(私家车保费由1050元降至950元),总赔偿限额则从6万元提高至12.2万元。有意思的是,此前一再强调经营交强险亏损的保险公司,对这一“让利”行动毫无异议。如果他们之前真的亏损巨大,对新版交强险的无条件接受,无疑将使他们的经营更加陷于困境,甚至难以为继。但是,公众知道,这些保险公司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以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根本不可能如此沉默——哪怕是在行政力量强压之下。

    由此,民众就会得出一个惊人一致的解读:交强险的确存在着暴利,即使新版交强险的让利也未能真正改变这一格局。以“不盈不亏”为原则的交强险,在许多人眼里,依然是某些人牟利的工具。

    事实上,新版交强险仍留下了一个巨大隐患,那就是公众知情权的继续被冷冻。迄今为止,民众对交强险的许多质疑都未能得到合理答复,其知情权仍在被束之高阁。交强险基础保险费是如何测算得出的?责任限额以及保费调整的理由和依据分别是什么?等等问题,都还以问号的形式存在着。对于公众而言,新版交强险的“让利”行动不是质疑的结束,而是另一个开始。

    由交强险引出的论战成为2007年最值得怀念的一景,无疑,在2008年质疑声仍将继续。交强险为何总是令民众不满,其乱源在哪里?有律师指出:2006年3月1日,国务院出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但该条例并未立即对人们最关心的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作出规定,而是再次授权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农业主管部门规定。同年6月19日,保监会批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同意该协会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明确了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分项限额标准和赔偿项目。 原来,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出自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作为一个利益攸关的主体,它制定出来的游戏规则能对自己不利吗?即使这些规则重新进行了修改,也只不过是一个简单的整容手术而已。按照鲁迅的表述习惯:“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 新版交强险在民众的质疑声中能够走多远,无论对于保监会、保险公司还是普通民众,仍是一个未知数。

    交强险大事记

    2006年7月1日 交强险正式实施

    2007年11月30日 保监会公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交强险费率新方案

    2007年12月14日 举行听证会,根据听证结果对交强险费率方案进行调整

    2008年1月11日 保监会公布新方案

    2008年2月1日 新版交强险正式实施

    时寒冰 中国传媒人联盟特约观察员、 上海证券报评论版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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