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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听证代表反映较突出的四个问题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1日 17:4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毛晓梅 王文帅) 2007年12月14日,中国保监会在京举行了由投保人、社会公众、专家、消费者协会人士等22名听证代表参加的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记者了解到,本次听证代表建议共计82个,主要涉及无责赔付、救助基金、责任限额、理赔服务、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包括: 一是认为对财产损失的无责赔付是交强险的一个制度性缺陷,应该尽快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相关规定的修改。 二是认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应该尽快建立,同时反对从保费中提取救助基金。 三是认为应该给予交强险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国家不应该按照商业险种的标准来收取营业税,间接增加投保人的负担。 四是认为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应该适当提高,但为了避免出现“撞伤不如撞死”的道德风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不宜过高。主要是应当提高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据了解,此次听证会22名听证代表中关注责任限额和费率“高低与否”的代表人数并不多。共有6名代表谈及费率水平问题,其中2人要求进一步降低费率水平,1人同意听证方案,3人反对立即降低费率;共有9名代表谈及责任限额总体水平问题,其中4人要求进一步提高,1人同意听证方案,4人反对进一步或立即提高责任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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