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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将设首席财务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7日 02:30 第一财经日报

  上周五,中国保监会下发了《保险公司首席财务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今后将设首席财务官一职,其对职责范围内所负责的决策事项有一票否决权。

  2006年,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其中第五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首席财务官)的管理办法由保监会另行制定。在此基础上,保监会起草了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所称的首席财务官,是指保险公司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企业价值管理活动的高级管理人员。征求意见稿规定,今后保险公司应设置首席财务官职位,不再设置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或类似职位。

  据了解,从去年开始,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即开始着手起草《保险公司首席财务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并在去年6月,对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分管财务工作的高管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和座谈,并在去年11月完成了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规定,首席财务官应由保险公司董事会任命,并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报告工作。首席财务官可出席或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董事会会议。保监会则对首席财务官的任职资格进行监管,对其履职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考评。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规定,首席财务官可在管理层的经营决策会议上,对其职责范围内所负责的决策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据了解,在起草过程中,业内对此曾有不同意见。有观点认为,如果强制要求首席财务官对所负责的事项有一票否决权,可能会涉及干预公司的经营自主权,导致首席财务官和总经理的履职产生交叉或冲突,影响公司的运营效率。不过,考虑到一票否决权有利于保证首席财务官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和完整,最终“征求意见稿”保留了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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