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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保险中介市场又好又快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 04:33 金融时报

  陈文辉

  中国保监会近期发布《关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这是保险中介行业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保险中介市场具备了进一步发展的良好基础,获得了全行业的初步认可,必将对保险中介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十六大以来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取得重大突破

  十六大以来,保险中介行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市场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保险中介市场体系初步建立,有序竞争的保险中介市场格局初步形成,日益成为保险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经济社会和保险业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5年前,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经纪和公估)161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9.7万家,保险营销员108万人。到2007年9月30日,这三类保险中介市场主体分别发展到2297家、14.6万家和186.5万人,分别是5年前的14.3倍、1.5倍和1.7倍。今年前3季度,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达4288亿元,其中保险专业中介为246亿元,分别是5年前的3.1倍和8.2倍。今年前3季度,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0.49%,比2002年同期提高了17个百分点。

  一、保险专业中介快速发展,后劲十足。

  十六大以来,中国保监会着力打好保险中介市场化的制度基础,坚持发挥市场机制对保险中介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取消了一系列阻碍市场发展的不必要的限制,建立起优胜劣汰的市场化准入和退出机制,实现了审批常态化、规范化,提高了监管透明度,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准入和发展成本。市场化导向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吸引了资本、人才、技术、管理等各类资源要素源源不断地进入保险中介行业。近年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群体迅速壮大,业务规模持续较快增长,经营状况明显改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得到保险业和社会的认可。

  保险代理、经纪和公估三类保险专业中介市场的发展也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其一,保险代理与保险公司合作逐步深化。保险代理公司与一些保险公司特别是新公司形成了较为成功的合作模式,如寿险销售领域的“中英模式”和“瑞泰模式”,产险领域的“天平模式”;其二,保险经纪专业化水平稳步提高。越来越多的重点工程选择由经纪人管理保险风险的方式,如“

南水北调”、“西电东输”、“秦山核电”等国家重点工程。越来越多的保险经纪机构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参与了新产品的开发;其三,保险公估的保险市场参与度不断加深。2007年前3季度,保险公估机构参与估损金额92.5亿元,占同期保险市场赔付支出的5.6%。而2002年同期,这一比例还不到1%。

  近期保险专业中介市场发展还有两个值得关注之处:一是风险投资进入促成保险中介机构上市。二是集团化发展趋势显现。随着市场发展,一些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实现规模经济,开始通过并购重组、股权合作等方式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出现了保险中介集团。另外,一些没有股权关系的中介机构之间也出现了联合经营等松散联盟。这些现象的出现表明保险中介市场正在自发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市场化导向的保险中介市场充满活力。

  二、保险营销巩固提高,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保险营销制度作为国际寿险市场上运用最广泛、最有市场效率的一种制度安排,1992年引入我国后迅速发展为保险市场特别是寿险市场的主流销售渠道。五年来,中国保监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着力构建保险营销监管体系,努力为保险营销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维护好发展好这一保险业的第一生产力,以代理制为主体的我国保险营销制度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呈现出可喜的发展势头。

  一是队伍规模稳步扩大,素质有所提高。2006年以来,保险营销员数量重现上升势头,截至2007年3季度末达186.5万人。保险营销员的学历结构有所优化,2006年大专以上学历的营销员比例超过32%。保险营销员持证率持续稳步提高,2007年3季度末达到99.04%。

  二是保险公司对营销队伍的内部管控加强,保险营销员的社会形象有所好转。在2006年开展的大规模“寿险公司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在寿险公司产品、服务等各项客户满意度中,保险营销员的客户满意度最高(74%)。

  三是保险营销对保险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得到巩固和提高。从产能看,2006年保险营销队伍的总产能和人均产能分别达到2651亿元和17万元,与2002年比较分别增长了146%和102%。从保险营销渠道对各年度保费收入的贡献度看,2002年,保险营销员实现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35%。2006年,营销渠道在寿险和产险保费中的比重分别达到54.83%和26.85%。行业内公认,营销渠道所产生的内涵价值占寿险业内涵价值的90%以上。

  四是外部环境逐步改善,保险营销员收入水平提高。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提高了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所得税前的扣除标准,降低了保险营销员的实际税负;不少地区还出台了专门针对保险营销员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一些优惠政策。2006年,总佣金收入和人均佣金收入分别为247.03亿元和1.79万元。今年前三季度,总佣金收入已经接近去年全年水平,人均佣金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21%。

  三、保险兼业代理规范发展,渠道优势逐步显现。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已经成为保险业服务社会的重要窗口。近年来,保监会十分重视保险兼业代理市场的规范发展,依法严格保险兼业代理准入制度,强化许可证管理,规范审批流程,落实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台账制度、加强保险业务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强化保险公司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责任,依法打击非法开展的保险兼业代理行为,打击销售误导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为适应市场发展,中国保监会2006年在部分地区启动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监管改革试点,目标是分类监管、扶优限劣。同时,着手开发保险兼业代理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截至2007年9月底,全国共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4.6万家,与2002年相比增加50%。2007年前3季度,保险兼业代理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637亿元,与2002年同期相比增长197%,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比例为30.7%。目前,保险兼业代理主要集中在银行和邮政两个行业,代理机构有9.8万家,此外,航空公司、车行、铁路等也加入到庞大的保险兼业代理队伍中,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保险消费者服务。

  尽管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较快,但仍处于初级阶段的初始时期,市场发展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有待解决。例如,投机性或盲目性较强的资金前期进入后现在开始退出,导致近期退出市场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数量较多;保险中介专业标准尚未确立,专业人才稀缺,整体服务水平不高;由于国家社会保障体制、政策等方面的原因,保险营销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还未解决;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领域不宽、合作层次不高。当前,保险中介市场整体发展滞后于保险业发展,需要加快发展。

  发展保险中介市场对保险行业创新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发达的保险中介市场是保险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意见》指出了发展保险中介市场的重要作用,即四个“有利于”:

  有利于扩大保险覆盖面。近年来,保险业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的保费收入所占比重稳步提高,今年以来已超过了80%,主渠道作用十分突出。

  有利于完善保险市场机制,促进保险业创新发展。

  有利于推动保险公司转换经营机制,促进保险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保险业要转变发展方式,必须首先在微观层面上解决保险公司经营机制转换问题。保险中介机构介入保险产业分工以后,越来越多地承担起保险产品销售和服务职能,这就为保险公司将经营重心转移到产品开发、核保核赔以及保险资金运用上来,增强核心竞争力创造了条件。

  有利于发挥保险在综合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提升保险业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水平。从这几年的实践情况看,保险经纪机构在这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风险管理已经成为一些保险经纪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表现。

  这四个“有利于”既是对十六大以来保险中介市场已发挥作用的科学总结,也带有一定的前瞻性。希望随着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这些作用能够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保险中介市场又好又快发展

  近年来,我国保险中介市场虽然发展较快,但由于起步晚、基础差,保险中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需要还很不适应。《意见》既充分肯定了近年来保险中介的发展经验,也对保险中介市场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意见》明确了发展保险中介市场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要构建一个市场体系完善、服务诚信规范、核心竞争力强和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保险中介市场。要大力发展保险专业中介市场,积极发展保险营销,规范发展保险兼业代理市场,优化完善保险中介市场结构;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支持自主创新,扩大对外开放,增强保险中介机构核心竞争力;加强诚信建设和队伍建设,造就一支作风优良的从业队伍,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加强和改善监管,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意见》是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出台的有关保险中介领域的第一个综合性指导意见,对于保险中介市场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指导保险中介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中国保监会将会在今后出台的政策措施中将《意见》的要求予以具体化。其中一些要求我们已经开始落实。例如,我们正在修订《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和《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正在进行保险营销员管理信息系统的上线推广准备工作,正在一些地区进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模式的改革试点。保险业各相关单位以及广大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要充分认识《意见》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积极贯彻落实好有关要求,求真务实,开拓奋进,开创中国特色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新局面。 (作者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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