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银行保险是银行产品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 21:39 《理财周刊》

  提要:银行保险有自己便捷简单的特点,它可以是市民完善家庭保障的一个选择渠道,帮助人们在银行就完成“一站式”的综合理财规划;但银行保险毕竟还是保险,绝不能简单地和银行存款、开放式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进行比较。

  文/本刊记者 陈婷

  “最近我想从股市中拿出一点钱来,去银行买点基金,可是银行理财柜台上的工作人员给我介绍了这款产品,说是一款最新的理财产品,又有基金投资功能,还有保险的作用,能帮我看看是怎么回事?买这种理财产品划算吗?”一位朋友的母亲打来电话咨询。

  原来,这是一款新推出来的投资连结保险(平常简称的投连险),我向她仔细介绍了一下这个产品的特点。而她这个经历,令我萌生了一个想法,就是在咱们这个栏目上和大家好好谈谈银行保险的问题。

  谨防误导下的“存款变保单”

  说起买保险,大家最熟悉的就是通过代理人渠道来“被推销着购买”,很少有人会专门跑到银行柜台去主动买保险。

  也正是由于这样的保险消费,加上部分市民对保险还存在一些误解和“反感”,才经常会出现当市民跑到银行存款,或是选购各类理财产品时,银行理财柜台人员会向市民推荐保险产品的情况。

  素质较好的理财人员,会根据客户的情况,适当推荐他(她)本人认为合适的保险产品给客户,客户也没什么怨言;而一些素质较差,或是急于完成任务的理财人员,则可能出现“误导”消费者购买本不愿意购买的保险,从而产生“存款变保单”、“买基金的人却抱回来一张保单”,最终产生纠纷。

  其实,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和保险,这些金融工具都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的,只不过不同的情况,不同的人群,应该在各种资产的比例配置有所不同,有所侧重。

  “存款变保单”,对于一些只知道存钱和投资,不知道安排保障的人来说,有时候并非坏事,反而可能促进他们的保险意识,让他们慢慢开始接触保险,合理地安排家庭保障。但是,由于销售人员主观“误导”而产生的“存款变保单”情况,实在不是那么合理,甚至会加重消费者对保险的误解。

  而从我们消费者的角度来说,我们自己也要对于银行保险(银行里代销的保险)有一些较清晰的认识和理解,至少有些基本概念要搞清楚,这样才不至于被一些专业素质或职业道德不佳的销售人员“忽悠”了。

  银行保险不是银行产品

  一些消费者以为,银行保险产品在银行销售,自然就是银行的理财产品,因此当推销人员介绍说该银保产品有这样那样的优点时,出于传统上对银行的信任,很多消费者往往没有经过仔细询问就贸然购买,事后才发现只是保险产品,而不是自己初衷想要的理财产品,于是又要退保,如果在十天犹豫期内还好,可以全额退保;如果已经过了十天的犹豫期才发现这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东西,再去要求退保,就会损失本金。

  事实上,目前我国各家银行,包括外资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都是银行与保险公司的代销合作产品之一,就像银行里卖的开放式基金只是银行帮助基金公司代为销售一样。保险公司利用银行星罗棋布的渠道、网点进行保险销售,银行并不直接开发或经营保险产品。

  因此,虽然消费者是在银行的营业场所里买的保险,签订的保险合同,但实际上,这份保险合同反而是与银行无关的。如果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比如要退保,比如要理赔,投保人还是要找到保险公司来协商解决,银行在这中间不会“掺和”进来。

  银行保险“也还是保险”

  虽然银行保险是在银行里销售,其宣传单页等也经常和基金、各种理财产品放在一起,甚至银行理财柜台上的工作人员在推销过程中,也总是喜欢将存款、银行保险、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放在一起,向消费者进行比较式的介绍,但作为消费者,自己心里要有数,银行保险究其本质,还是一个保险产品。

  “我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是想买纯投资的工具,还是要买理财保险功能都要的,还是要买单纯保障的产品?”面对银行保险时,消费者不妨这样反问自己。

  也正因为银行保险终究还是一款保险产品,因此在选购时,要特别注意问清楚其中的保险功能具体细节。

  比如,身故保障是仅仅保意外情况下,还是意外或疾病都可以得到理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事故,是否有多倍累加保障?又比如,这产品内含的重大疾病保障主要承担哪些疾病?什么情况下是属于除外责任?

  此外,银行保险不是银行储蓄,如果中途想要退保,可能会出现本金的损失,这也是银行保险和银行储蓄的最大区别之一。比如银行渠道销售的某五年期分红型两全保险,每份1000元,第一个保单年度的现金价值是953元,如客户投保后急需用钱,在第一年只能拿回953元。为此,我们在购买传统型的银行保险前,不妨问问中途退保能拿回多少钱?有没有每年对应的现金价值表可以提供看看?

  学会计算收益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要学会自己计算银行保险的真正收益率,而不要盲目听从工作人员的介绍和比较。

  比如,银行保险中有一个常见的险种,就是一次性缴费的分红险产品。工作人员会通过宣传资料的掩饰,告诉我们在“高中低”三种情况下,我们投入的保费会有一个怎样的累积。实际上,分红部分是非保证利益,很多银保产品的“分红”并不像消费者想象的那样“高额”。而且,每年的分红值通常都是按照保单当年的现金价值部分乘以分红率得出的结果,而不是以所有的保费投入为计算基础。比如,一份5年期银行销售的分红型两全保险,产品本身内含的年收益率为1.8%,第一年的分红收益率约为1.7%,合计起来,实际收益率是低于3.5%的。

  又比如,这几年银行保险中还有一类常见的险种,就是万能险。服务好一点的银行,经常会在自己的大堂内张贴自己所代销万能险的当月结算利率,细心的消费者可能会发现,最近,万能险的年化结算利率已经从前两年的3.35%左右提升到了5%上下。但是我们消费者一定要知道,这个险种报告的结算利率,是针对个人投资账户中的资金运作结果而公布的,而不是指你所有投入的保费(万能险保费一部分进入保障账户,一部分进入投资账户)。因此,可不要被某些推销人员“万能险收益率远高于银行存款”这样的说辞“迷惑”了。

  而银行柜台销售的固定收益型保险、投资连结类保险,也都在收益计算上有各自的不同,消费者应该事先了解清楚。       

  当然,说了这么多,我们并不是否定银行保险,而是提醒大家,要对银行保险有一个初步的正确的认知,要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购,以免买错对象。

  总的来说,相对于保险代理人渠道而言,银行保险产品设计一般相对比较简单,消费者比较容易理解。另外,银保产品收取的各类杂费要低一些,购买也很便捷,这些也都是银保的可取之处。

  业内动态:沪保险业新推两项服务保障

  继2006年10月推出《上海市个人营销新型寿险产品服务承诺》以来,上海保险也在上海保监局的指导下,继续探索制定标准化服务的道路。今年,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制定了《上海市财产保险公司车险理赔服务承诺》及《上海市寿险同业窗口服务标准》,将于2007年11月1日起统一实行,上海23家财产险公司和25家寿险公司参加了此次服务标准,承诺规范车险理赔服务标准及窗口服务标准。

  此次标准承诺,财产险公司必须设立24小时报案专线电话,并提供实时服务,查勘、定损人员要实行挂牌服务,接报案后15分钟内与客户联系,商定查勘事宜,在工作日约定到达查勘现场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上海行政区域内)。另外,保险公司不得指定汽车修理厂(店),可根据客户要求推荐汽修厂(店)供客户选择,并协助客户对修理价格、质量、工期进行监督。若客户索赔单证齐全,对索赔金额双方达成一致的,仅涉及车损的赔案,5日内支付赔款(节假日顺延);涉及人伤的赔案,10日内支付赔款。

  此外,各寿险公司承诺其客户服务热线电话和投诉专线电话应当在服务场所标示,并保证上述电话全天候开通;投诉处理机制应当健全和完善(包括投诉记录、处理过程和结论以及客户满意度反馈机制),投诉处理快捷,客户满意度高;投诉处理流程应公示,等等。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