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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连险市场六大举措强化管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 04:40 深圳特区报
今年以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新型的投连险、万能险保持了快速增长势头,对国内人身保险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对反映投资连结保险销售存在误导的投诉也接连不断,为了及时防止这些误导行为的继续发生,中国保监会昨日称,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监管部门进行严格管控。 记者昨日从深圳保监局获悉,为了防范化解隐性风险,保护投保人的保险权益与投资权益,深圳保监局近期对我市各寿险公司投连险等险销售情况及误导问题等进行了专题调研,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据了解,在对投连险产品的投诉中,主要集中在投保者为对产品解释不清、隐瞒费用扣除和夸大合同收益等方面。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中国保监会向业界提出了六项措施以加强防范误导风险给消费者带来的不良影响。 一是高度重视销售误导问题,将销售误导作为行业重要风险予以防范。由于销售误导风险是人身保险市场最重要的风险之一,销售误导行为直接损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损害公司和行业长远发展。因此,各寿险公司须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切实做好对销售误导的各项防范和打击工作。 二是加强销售队伍管理,提升销售队伍整体素质。根据该《通知》,自2007年10月1日起,各寿险公司授权销售人员销售投资连结保险前,应进行产品和法律知识等书面考试,没有通过考试的,不得进行授权,对于此前授权的销售人员,必须及时组织后续考核,未通过考核的,应取消其销售投资连结保险资格。如果同一销售人员被查实存在两次以上销售误导的,不得再授权其销售投资连结保险,同一代理网点被查实存在两次以上销售误导的,不得再与其续签投资连结保险代理合同。 三是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客观、真实和完整性。也就是说,各寿险公司必须及时、准确向客户公布投资账户单位价值,寄送投连保单状态报告等信息,而销售人员要向客户正确说明投资连结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包括初始费用、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部分领取手续费、退保费用。 四是完善电话回访制度,加大对销售行为事后监督。记者了解到,通知下发后,各寿险公司对新签发的投资连结保险保单必须在犹豫期内实行100%电话回访,并进行电话录音;通过信函或派人上门回访的,必须制作回访记录,详细记录回访内容,并由投保人签字确认。 五是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各寿险公司要建立日常分析制度,健全纠纷处理机制,特别是要妥善处理好因为销售误导而引发的各类退保纠纷,防止风险积聚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 六是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投资连结保险的规范力度。各保监局要做好对当地市场情况的监控工作,加强对各人身保险公司销售环节各项管控措施的定期检查。同时,加大对销售误导案件的查处力度,要强化公司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控责任,对管控不力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直至总公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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