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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厦门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工作收到实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 09:04 保监会网站

  厦门保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保险营销员的管理,于去年9月末在全国率先实现营销员100%持证上岗、挂牌展业。近期,厦门保监局开展专题调研,全面了解营销员持证上岗以来的营销市场发展情况。

  一、持证上岗给保险营销市场带来的变化

  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实施以来,厦门保险营销市场出现了“两增一降一优化”的良好变化。

  (一)营销员持证人力迅速增加。持证上岗、挂牌展业制度的实施,提高了营销员的准入门槛,增加了行业吸引力,促进了营销队伍持证人力的迅速增加。2006年初,厦门营销员持证人力仅为4411人;去年9月末,持证人力增加到7150人;今年6月末,持证人力达到8611人,比制度实施初增长20%。

  (二)营销员人均产能稳步提高。制度实施后,营销员的专业水平、社会形象整体上得到提升,促进了人均产能的增加与营销业务的发展。去年9月末,全市营销员人均产能为5.12万元;今年6月末,人均产能上升至6.26万元,提高了22%。

  (三)营销员销售误导现象明显减少。挂牌展业杜绝了无证人员的展业行为,增强了持证人员的荣誉感、责任心以及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新单销售误导明显减少。以寿险公司为例,制度实施前9个月共接到营销员销售误导的投诉为327件,制度实施后9个月为305件,其中反映新单销售误导仅为34件。

  (四)营销员管理流程日益优化。制度实施后,各公司调整管理思路,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据调查,现阶段新人入司大致要经过营销主管推荐、面试、职前教育及培训(2-4天)、代理人考试培训(6-7天)、岗前培训(4天)、展业备案、签署合同、开立工号、配发展业证等步骤,管理流程大大优化。

  二、厦门保监局推进制度实施的主要做法

  (一)积极宣导抓得早。一是早部署。早在2006年初,保监局就把营销员100%持证上岗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在全市保险工作会议以及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专题会议上进行具体部署,明确任务和目标。二是抓培训。举办“首期保险业高管人员培训班”,邀请保监会中介部负责人讲授中介及营销的发展、改革、监管政策等,统一全市高管人员对完善营销模式、落实制度要求重要性的认识。三是树典型。举办了厦门市首届“十佳优秀寿险营销员”评比表彰大会,倡议全市营销员共同推进持证上岗工作,树立诚信守法、专业服务的行业形象。

  (二)系统追踪抓得紧。一是建立电子化考试中心,畅通渠道。2006年以来共组织营销员18892人次参加资格考试,9905人取得了资格,考试人次、通过人数相当于前3年的总和。二是建立保险中介从业人员信息系统,高效监管。2006年6月制定了《保险中介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方案》,9月初正式投入运行,实现了对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展业备案、诚信记录、流动情况的动态监控,提供了高效的基础管理平台。三是清理“虚有人力”,夯实基础。2006年5-7月,累计清理“虚有人力”近1000人,为信息系统建设与全员持证夯实了基础。四是采取多种监管措施,督促后进。按月对辖区营销员持证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按季进行通报,先后对4家寿险公司高管人员进行约见谈话或监管谈话,督促公司加大考试和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对基层营销队伍的调研和追踪,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上下联动抓得实。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建立联动机制,齐抓共管。一是保监局积极指导。《规定》颁布后,指导各公司上系统、录数据、制证书,为制度实施作充分准备。制度实施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宣传挂牌展业新行规,借助社会力量加强对营销员展业行为的监督。二是保险公司层层落实。各公司层层召开动员会议,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配备人力、物力推动制度实施,重新制定营销员入司程序管理办法,细化挂牌展业具体要求,加强制度规范。三是行业协会系统服务。行业协会抽调人力协助各公司建系统、制证书,针对前期展业证书紧缺现象,积极调剂,确保展业证制作如期完成;及时通报代理人考试违规现象,严抓行业自律;通过发布公益广告、安排新闻专访等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实施的几点建议

  (一)适当扩大制度实施的覆盖面。目前产险公司根据业务特点,实行营销员、业务员并存的销售体制,两者在

劳动合同、计资标准、福利待遇、身份界定等方面存在差异,但工作性质并无实质差别。因此,应将产险业务员纳入营销员系列进行管理,统一行业展业标准。进一步完善代理、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证书制度,扩大挂牌展业的范围。

  (二)简化制度实施的管理流程。目前营销员从取得资格证到领取展业证一般需3周甚至一个月时间,时间过长限制了营销员的展业行为,影响了其业绩和收入。因此,应明确要求保险公司简化管理流程,如为分支机构制作展业证专用章,建立责任制,顺畅营销员入行通道。

  (三)丰富展业证信息,试行分类管理。根据营销员从业年限、有效客户服务量、业务规模等,确定营销员的从业级别或标注从业年限,并在展业证书上予以突出,既方便客户选择,又可对营销员起到激励作用。将条型的“中国保监会监制”改为印章型,增强展业证的权威性。(厦门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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