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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飞、秦晖 通讯员 刘泽炀)本报昨日A3版《谁吃掉了航空意外险的超额利润》的报道引起了市民及业内专家的极大关注。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简称“广东保监局”)对此也高度重视,有关负责人昨天上午约见本报记者,表示将开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规范航意险市场。
测算:航意险售价不应超过1元
“看了报纸让我感觉很震惊,”经常去外地出差的IT从业者权净女士说,“每次出差我都会连同机票一起,给自己买份航意险,这已经是多年的习惯了。实在没想到保险公司每份只卖3元钱,如果卖3元钱都还能赚钱的话,为何零售价要定在20元呢?”
其实早在去年,从业律师李滨就测算过,航意险的价格不应该超过1元。当时李滨通过调查了解到,1996年3月到2006年3月的10年里,我国航空客运的风险概率是每200万人次客运运输量的死亡人数为1人,以此计算,40万元的保险金额应该对应的保险费为0.20元。综合考虑保险公司各项业务成本开支,预期的营业利润假定是其风险保险费的4倍也就是0.80,两项合计仅为1元。
专家:定价有“刚性”降价难度大
中山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申曙光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这种情况属实,那么这其中的利润空间实在太大,对消费者而言就太不公平了。他认为,如果保险公司卖出来的保单只要3元钱,那么消费者最多掏4元钱来购买,已经是极限了。让消费者花20元来买这份保险很不合理,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
那么,保监会或保险公司能否降低航意险的销售价格?“这个问题就像你问我能不能给你降工资一样,”暨南大学金融系副教授陈鹭说,“保险价格是一个‘刚性’价格,不可能随便就能降下来,哪个保险公司愿意这样去得罪销售终端呢?”
记者昨天咨询了几家保险公司,得到的答复均是“近期不可能降低航意险的价格!”
律师:定价“缺失”消费者声音
“航意险的定价过程中缺乏消费者的声音,这必然导致‘显失公平’。”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吴翔律师昨天说,“这是因为,成本和定价脱节太大,导致在销售航意险的过程中,产生了巨额利润,这正好符合合同法中‘显失公平’的条款,如果消费者据此起诉至法院,或将可以解除合同,并索回20元票款。”
保监局:将规范航意险市场
广东保监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将通过出台规范销售代理行为、保费收入的核算、手续费支付等政策,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等措施,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逐步规范广东航意险市场。同时,目前航意险销售行为涉及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票销售代理点等多个方面,将积极加强与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广东航意险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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