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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年税额增至420元 购交强险保险公司代扣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 07:30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席韶阳报道:省地税局昨称,车船使用税税额标准出台,排量在1升以上、小于9人的小轿车,税额提高100元,为每辆一年420元;排量小于1升(含)的微型车每年则少缴20元,税额为300元。一辆摩托车每年的车船使用税税额为72元。 明年起,车船使用税将在车主购买机动车交强险时,由保险公司代扣代缴。对于今年已经按老标准缴纳车船税的车主,明年购买交强险时将对今年已缴费用实行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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