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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产品出台前有望进行听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6日 02:45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张春健)《人身保险产品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上周五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人身保险产品可通过听证产生。 《办法》规定,保监会可以对审批产品进行专家评审,并将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书面告知保险公司。同时,中国保监会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产品可以组织听证,针对的保险产品主要是目前各保险公司销售的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保监会内部人士表示,这是保险行业首次将听证会制度纳入到产品的审批流程中,保险公司等相关人士可针对此内容,发表意见。 昨天,中国人寿集团内部人士认为,一般而言,投保人关心的两个内容就是交纳多少钱、获得什么样的保障。换言之,保费、保障范围等应在听证范围内。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末,我国共有人身险公司48家,从业人员148万,总保费收入4061.1亿元,同比增长11.3%。 记者:张春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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