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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保监会责令撤换21名保险高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 08:44 金时网·金融时报

  本报北京4月9日讯 记者胡利民报道 来自中国保监会的消息称,今年一季度,中国保监会加大执法力度,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对234家保险机构实施235家次行政处罚,处罚相关责任人122人,其中高管人员86人,责令撤换高管人员21人。

  据了解,今年以来,中国保监会各保监局共派出189个检查组共755人次,对263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其中,检查产险机构150家,检查覆盖率6.72‰;检查寿险机构80家,检查覆盖率2.68‰。保险市场各主体均感觉到中国保监会2007年的执法力度“明显加大”。

  统计显示,今年一季度各保监局依法对234家保险机构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同比增加213.33%,环比增加190.12%。其中,责令撤换高管人员21人,同比增加61.54%;罚款696.20万元,同比增加124.51%;吊销许可证5项,同比增加150%;给予78家机构和72人警告;取缔业务1家,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6项。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特别指出,在上述处罚中,保监会依法加大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力度,严肃追究高管人员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共处罚122人(其中高管人员86人),同比增加248.57%。其中,责令撤换高管人员21人,同比增加61.54%;给予个人罚款110.8万元,同比增加702.90%;警告72人,同比增加323.53%。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查处的违法违规问题集中表现为三种类型。一是非理性价格竞争问题,占比34.89%。主要是违规批单退费,擅自修改条款,变相降低承保费率。二是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问题,占比30.64%。主要是虚列营业费用,虚挂应收保费,制作阴阳单,坐扣、截留保费。三是保险中介机构违规经营,占比25.53%。主要是虚开中介发票,与非法机构和个人发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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