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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行业规范正式启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 03:08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4月3日电(记者周凯)经过一年的时间,曾经遭到“保死不保活”非议的重大疾病保险终于有了统一的定义和使用规范。今天,中国保险业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宣布,保险行业将从即日起开始使用统一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据悉,此次制定的《使用规范》适用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18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重大疾病保险的目的是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供经济支持。 《使用规范》对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并要求今后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的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这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对于6种疾病之外的另外19种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各保险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经验数据,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增加《使用规范》范围以外的其他疾病种类,并自行制定相关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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