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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将申请交强险保费听证 称消费者应有知情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 07:39 新京报

  该律师质疑交强险费率,称消费者应享有知情权

  本报讯(记者殷洁)交强险的费率怎样确定?不盈不亏的标准如何衡量?昨日从德润律师事务所获悉,律师刘家辉将针对以上问题向保监会提出“交强险保费听证申请”。

  而交强险制度已经实施10个月,“目前的交强险费率是由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几大保险公司厘定,再由保监会审批,并颁布实施的。”刘家辉指出,既然交强险作为法定强制保险,那么交强险费率应该由第三方来厘定,而消费者对于交强险费率的制定过程也应该享有知情权。

  “交强险的经营原则是‘不盈不亏’,但是不盈不亏的标准由谁来订?”

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博士朱俊生表示,原则上来讲,保监会按照机动车
交通事故
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但监管部门如何保证和把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消费者无法得知。

  据刘家辉透露,她已经向保险专家、法律专家咨询相关保险知识,将于本月中下旬向保监会提出交强险保费听证申请。

  朱俊生也认为,“虽然保险费率的厘定很复杂,但消费者应该了解自己所交的保费由哪些成本构成,比如人事、通路成本等等。这是在程序上体现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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