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险过度到交强险 保费虽涨理赔更便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 12:41 新闻晚报
□文陈植 摄影李瞻

  4月是车主续保车险的高峰期,随着交强险实施,许多车主会发现拿到手中的车险保单与原先大不相同,首先是车险保费普遍上涨,让车主们“伤透脑筋”;其次是琳琅满目的车险险种使车主们眼花缭乱,如何有的放矢地选择车险成为一道难题;再次是理赔问题多样化,如今同样的交通事故,按照交强险与原先车险理赔条款,会得出不同的理赔结果,车主又要重新权衡利弊……于是大家不免要问一句,从传统商业车险过度到交强险,在众多理赔利弊之间,如何捍卫车主理赔权益的最大化呢?

  保费虽涨理赔更便捷

  3月份,王先生要续保车险了,可他领到的车险报价单却比他一年前购买的车险足足贵了数百元,但他一年间没有遭遇重大理赔事故。仔细研究车险条款后,他发现是交强险抬高了保费金额,但原有商业三者险与车损险价格却跌了。

  其实许多车主续保时都会遭遇保费涨价,去年6月全面实施的交强险无疑是领涨保费的最大因素。但保费涨了,车险理赔效率是否也相应提高呢?对比交强险与原有商业车险的条款,首选我们能发现交强险的无责理赔功能是原有商业车险不具备的,通常车主即使无责撞伤路人,也不得不承担一部分医疗款,现在这笔钱就能转嫁给交强险。

  其次交强险简化理赔流程,曾经车主遭遇交通事故后,第一件事就是报案等待事故查勘,第二件事就是收集各类理赔资料,第三件事就是来回奔波保险公司索赔,第四件事就是天天祈祷理赔流程不要节外生枝……这都是费时费力的过程,车主不想做却不得不做。

  如今,交强险全面实施后,只要是2000元内的汽车碰撞事故,车主就能直接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不必等待定损查勘,不必担心保险公司拒赔,交强险摇身一变成为车主理赔的放心丸。

  交强险“全流通”长期车险需变更

  刘先生的顾虑是有道理的。当他看着朋友们纷纷购买交强险时,心里很不是滋味。毕竟自己当初一口气买了3年车险,难道要自己得忍痛浪费两年车险保费,重新续保交强险?

  其实很多购买长期车险的车主们都会发觉交强险离自己“还很远”,但没有交强险的年代却带来很多理赔难题。例如两车碰撞时,拥有交强险的车主笃悠悠地要将汽车开走,直接去保险公司索赔时,自己还傻傻地等待定损查勘……何况当车主分摊事故损失比例时,交强险能简化理赔款计算流程,而没有交强险,则意味着理赔款要按照事故责任与其它条款规定重新计算,且不说理赔款计算复杂难懂,更容易导致理赔纠纷。

  最让车主担心的就是自己拥有的老车险已经“落伍”,而

新车险则能与时俱进,要是自己揣着旧车险,导致理赔流程拖沓,理赔权益减少,自己岂不吃哑巴亏?

  对于车主重新续保交强险而浪费数年保费的担心,保险公司的表态让车主吃了定心丸。他们会先计算车主续保新车险所需费用,对比原先车主所付保费,若有剩余款项则退还车主,如果原先保费不够偿付新续保费用,车主则需要再补偿相应差额。当然保险公司也希望更多车主能享有交强险保障,一方面能扩充车主的理赔权益,另一方面也简化保险公司的理赔效率。

  续保优惠“苛刻”只因理赔面广

  最近,赵先生又开始执着了。“我的交通违章记录只不过是几次超速与违规停车,可这家保险公司却要多收我交强险保费,这没道理的。两年前我的交通违规记录比现在还多一点,但续保时也发现保费要上浮。”赵先生不依不饶地解释着自己的抱怨,在他眼中,交强险的续保保费计算有点“苛刻”了。

  但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很广。即使汽车偶然违规所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要承

  担理赔款,这事必导致保险公司对交强险续保保费计算要严格把关。例如汽车违章停靠在市中心街道上,导致其它车辆通行不便,如果一辆行驶车辆撞上这辆车,根据交强险无责理赔特点,保险公司也要为这辆违章停靠车辆支付相应的无责理赔款。

  再如汽车在经过十字路口时稍稍超速,倘若不幸被其它转弯车辆撞上,保险公司要全额赔付2000元内的事故损失款,不像商业车险得计算车主事故责任而扣除相应的理赔款。既然交强险的理赔条件越宽松,保险公司自然要严格地规范车主的行驶行为,从源头上避免由于驾车细节错误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提高续保优惠条件无疑是一种有效的尝试。

  【车险故事】

  汽车过户期间出险,该不该赔

  “这次我很想讨个说法。”电话里,李先生的口气非常坚决,“既然车险保单仍然有效,保险公司就该做出理赔,不能由于保单没有及时随汽车过户为由,而拒绝理赔。车险本身就是时时刻刻替车主减少事故损失的,难道保险公司就能任由这类车险真空期的存在而无动无衷吗?”

  原来,李先生前不久从徐先生处购入一辆轿车,当时双方约定汽车交给李先生使用,车险过户手续按部就班地处理。但前几天汽车遭遇碰撞事故了,李先生被判定承担事故主责。当他索赔时,却被告知由于保单没有过户成功,保险公司将拒绝赔偿事故损失款。

  “这条款不合理。原本有车险保障的汽车却因为转卖而不得不在一段时间内失去车险保障。这笔保费赔偿该怎么算?车主可是缴纳一年保费,车险保单也该一年365天每时每分承担理赔责任;车主的理赔权益该如何维护,难道汽车转卖就能令车险保单暂时失效,新车主的理赔权益为何要无故受损呢?”这次,李先生决心要挑战这项传统理赔判例。

  车险条款“自相矛盾”?

  走进相关保险公司的理赔大厅,李先生的眼神充满自信。他询问说:“车险是保障汽车损失得到赔偿,还是保障合同规定的承保车主财产损失得到补偿?”这句话看似意思相近,却折射出车险理赔的重差异,更是这类事故理赔与否的关键。

  当时李先生有点急了,他认为车险过户的剩余保费转让本该是车主间的事情,车险过户只要去保险公司登记保单变更手续就足够了。但这绝不该影响汽车的出险理赔,只要车险保单仍然有效,汽车一旦出险受损,车险就该承担理赔责任。

  理赔该多为车主着想

  而理赔人员仍以车险条款规定为由,拒绝理赔。李先生立刻反问说,车险条款的解释也能从侧面说明他能得到理赔。即便车险购买人仍是徐先生,就当是他把汽车借过来使用,如果汽车出险受损,保险公司也顶多按照非约定驾驶员出险事故给予理赔。保险公司该把理赔款先交给徐先生,再由他转交给李先生。而理赔人员却认为李先生强词夺理,但从车险条款规定而言,李先生只是活学活用车险条款,颇有几分道理。

  至今,双方没有协商出一个合理的理赔结果,但保单未过户的

二手车理赔事宜是否该得到理赔,如何捍卫新车主的理赔权益,确保车险保单不因汽车转让而出现理赔真空期,的确是保险公司应该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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