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将推新举措 独生子父母养老有保险不发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10:13 扬子晚报

  作者:马燕 沈春宁

  昨日,2007年全省保险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记者发现,2007年我省保险业发展将凸显“利民与服务”,其中不乏一些新亮点。

  【利民篇】

  火灾医疗校园责任险提速

  老百姓如果在公共场所出现意外将更有保障了。2007年,我省争取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实施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开展医疗责任保险试点,明确医疗纠纷可以赔付。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实施校园方责任保险等。

  【解读】江苏保监局局长李劲夫介绍说,责任保险去年已逐步成为全省灾害防范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无锡一钢厂钢水飞溅等事故造成数人死亡,投保者也得到10万/人的赔付。目前,火灾公众责任险已列入了苏州地方消防条例,下一步将提交省人大争取列入全省消防条例中,作为地方法规来强制执行。如是,老百姓无论在商场、

医院、车站码头或娱乐场所出险,保险公司将按照规定理赔,每个受害人最高获赔10万元。医疗责任险今年先在苏州、无锡试点。而校方责任险今年3月1日已在全省实施,这是以立法形式规定的,学校必须购买这一险种以承担应付的责任。

  外来务工将享意外险保障

  今年,我省将鼓励发展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积极探索试办农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解读】我省日前被列为全国六个农业保险试点省份之一。财政部每年拿出10亿元作为保费补贴。外来务工人员主要指建筑行业的外来民工,为他们办理意外伤害险以保障其应有的利益。而农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通俗地讲,就是农民向银行贷的小额贷款如果因贷款人出意外还不起,将由保险公司代还,而农民所交的保费并不高。

  独生子父母养老将有保险

  今年我省将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积极参与企业年金管理。探索独生子女综合保险和计划生育夫妇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城镇非职工居民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管理的有效途径。

  【解读】我省养老保障体系目前有3大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将享受1个半月的税收优惠,而企业年金和企业团体养老保险是解决补充养老保险的两种方式。去年我省寿险保费有3824亿元,占整体保费的76%。目前全省城镇非职工居民(包括大中小学生)大病统筹保险还存在空白,所以今年争取在一两个县先试点商业保险参与到这部分人群的统筹医疗保险中。另外,江苏老龄化系数是13.75,居全国第二,其中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医疗、意外伤害保障不够的问题已显现,目前中国人寿与省计生协会已有了初步方案。

  【服务篇】

  从业人员全员挂牌上岗

  诚信问题仍然是困扰保险业发展的一道难题,集中表现为理赔难、销售误导和弄虚作假。2006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保险营销员100%持证上岗,率先将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的执业信息纳入全省个人联合征信系统。今年,我省将推行保险营销员挂牌展业制度,上半年在淮安市开展试点。

  理赔服务将有标准

  理赔服务标准目前还没有一个量化指标,因此保监会正在制定方案,将在全国统一实施标准,比如理赔时限将缩短,投保人的满意度等都将纳入这些标准中。

  交强险将建互碰赔偿机制

  目前全省执行的是《江苏省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今年2月份,保监会出台了《关于交强险互碰赔偿原则试行稿》,今年全省将落实这一政策,建立一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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