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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面清缴医保欠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00:54 北京商报
昨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欠费清缴工作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区县社保中心在今年7月30日前,对本辖区欠费的参保单位进行全面核查。 对于欠费的参保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将对有缴费能力的重点催缴,三次催缴无效的,提请区县稽核审计部门进行处理;欠费三个月以上的参保单位,要求其停止生成月报并继续清缴欠费;对破产参保单位的欠费依据《破产法》进行清偿;自行解散撤销、且经工商行政部门注销吊销的参保单位,将提请区县稽核审计部门进行处理。 赖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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