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保险观察:政策性农险将有大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 11:54 中国保险报

  □本报记者 李雪艳

  3月5日下午,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到人民大会堂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的会议。记者在安徽厅外守候了近4个小时,经过再三争取,还是没能采访到吴定富主席。

  安徽素来就是我国的农业大省,但其对中国发展的意义还不尽于此。29年前,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率先实行包产到户,无意中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

  约2个月前,安徽省刚刚获准筹建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第四家内资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也是第一家将公司总部设在安徽的保险主体。

  吴定富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不知是巧合还是有意的安排。按记者理解,这也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的一个行动印证吧。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有关统计显示,近10年来,我国平均每年约有3亿亩农作物受灾,2亿多农村人口受到灾害影响。而在灾害面前,农民的抗风险能力很差。没有农业保险的庇护,常常是“一次重灾,即刻返贫”、“一年受灾,三年难翻身”。

  近几年来,在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方面,中央政策频频出台。中央一号文件已连续4年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提出要求。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各级财政对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完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摊机制,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鼓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帮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回顾从前,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我国应“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试点范围,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则强调“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

  正是在上述政策指导下,2004年,中国保监会启动了农业保险试点,一方面在上海、吉林、黑龙江先后批设了安信、安华和阳光3家不同经营模式的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一方面依靠地方政府支持,在江苏、四川、辽宁、新疆等省份开展了保险公司与政府联办、为政府代办以及保险公司自营等多种形式的农险试点。2005年,宁夏、内蒙古、湖北、云南、北京、黑龙江、四川等地部分县市相继开展和深化了农险试点。目前,我国近90%的省份都已尝试农业保险业务。2006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8.5亿元,为“三农”提供的风险保障达733亿元。

  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已经成为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可以预见,200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必将有新的突破。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