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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透露保险业商业贿赂案 共39件案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4日 10:44 中国保险报
本报讯 中国保监会纪委书记陈新权日前在保监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透露,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4月至年底,保险业除检查纠正了大量不正当交易行为外,还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9件,涉案单位38个,涉案金额1460多万元,涉案人员28人。 陈新权说,保险业结合行业自身实际,认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监会把治理商业贿赂列为2006年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保险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是组织进行了自查自纠。保监会制定下发了《关于保险业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保险业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实施意见》,组织保险业各单位对经营决策、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业务操作以及重点制度、重点业务、重点人员、重点岗位等进行了自查自纠。 三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2006年,保监会出台了一系列防治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制度规定,包括规范银保业务、车险和非车险业务、中介业务等方面的规定。保险企业针对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重点对象、重点业务领域和关键业务环节,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内控制度,建立监督制衡机制。 陈新权表示,目前,保险业商业贿赂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不正当交易行为有所减少,专项治理工作效果好的企业业务得到健康发展。保险业经营理念、经营机制、增长方式正在发生积极变化,不少保险企业正在朝着“速度、效益、诚信、规范”有机统一、依靠产品和服务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方向努力。 陈新权指出,2006年,保监会系统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全系统自查自纠问题6600多个,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4500多人次,进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4300多人次,诫勉谈话近800人次,述职述廉9000多人次,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近4300人次。全系统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4件,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4件;合并2005年遗留案件共结案40件,挽回经济损失将近1200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人。 (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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