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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业中介首次实现全行业盈利 违规仍突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 09:05 金时网·金融时报
去年全年共实现业务收入400多亿元,同比增长24% 本报北京2月1日讯 记者张兰报道 中国保监会今天公布《2006年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报告》显示,2006年1月至12月,全国保险中介共实现业务收入407.82亿元,同比增长24%。其中,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首次实现全行业扭亏为盈,共实现业务收入32.74亿元,实现盈利9936万元。 三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中,保险代理机构亏损2361万元,同比减亏34%。保险公估机构继续保持盈利势头,盈利1526万元,同比下降25%。相比之下,保险经纪机构经营状况明显好转,实现盈利1.0771亿元。其中,咨询和再保险业务类手续费收入增长迅速,同比增加1.95亿元,增长368%。 上述报告中指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状况的好转,有利于形成良好的“造血机制”,为保险中介的长远健康发展奠定基础。随着保险业体制和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型保险产业结构正在悄然形成与发展,如依托公估机构开展查勘理赔的“天平模式”、依托经纪人为销售投连险重要渠道的“瑞泰模式”、培养经代渠道开展业务的“中英模式”等模式相继涌现。此外,保险专业中介经营实力的不断增强,也使得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之间的合作关系更为融洽,这些转变为保险中介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有利于保险中介的成长壮大。 但报告中同时强调,保险中介机构违规经营问题值得关注。部分中介机构通过虚开发票、虚假业务、虚假批退等违法违规行为协助保险公司套取资金,还有部分中介机构存在违规异地展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擅自任命高管等行为。此外,暗中或账外向投保人和经办人给予钱财的商业贿赂行为、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开展业务等不正当交易行为也屡禁不止。更有甚者,有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还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涉嫌妨碍或已经干扰了保险监管人员的正常执法检查。 根据该报告,2007年我国将进一步加强保险中介市场监管,突出重点,继续严厉打击虚开发票、违规批退、欺诈误导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违法行为,规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外部审计工作。此外,包含《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和《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在内的保险中介法规体系也将初步建立。 保险监管机构2007年将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代理公司建立全国性销售网络,鼓励保险公估机构建立全国性服务网络,鼓励保险经纪公司在责任险、农业险、健康保险等方面配合政府部门参与社会管理。此外,保险监管将继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允许设立外资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同时完善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体系,加强保险行业协会中介委员会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省市成立专业中介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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