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春节旅游别忘为自己上一份游客个人意外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1日 12:56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吴薇)记者今天从市旅游局质量监督部门获悉,为维护消费者在春节期间出游的合法权益,旅游部门今天向消费者发布了春节旅游消费维权六项提示。

  一、报名别只看价格。有些旅行社报价虽不高,但在旅游过程中让旅游者增加自费项目。虽然这些违规情况会受到处理,但对旅游者来说,造成的身心损失是不可挽回的。所以一定要选择经营业绩好、诚实守信的旅行社。

  二、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要使用工商和旅游管理部门共同推荐的合同范本,如用格式条款也可修改或附加,把自己想明确的内容列入。有些事项或条款必须明确。例如,景点门票是通票,还是大门票,游玩的时间多长,住宿标准有无热水、卫生间、有无暖气空调、提供热水的时间等。

  三、为自己上一份游客个人意外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并不包揽一切。旅游中出现游客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是属于旅行社责任的,保险公司才会理赔。如属于游客自身原因引起的伤亡病残和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也不会赔付。

  四、在出游团队中,游客最好自己推荐监督员,义务监督旅行社和导游人员是否守规经营、按标准提供服务,有无违规行为。

  五、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纠纷,要保持理性。当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一方先行违约,旅游者应考虑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减少损失,要求旅行社按原计划执行,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索赔,而不要不顾客观条件中止合同,继续扩大损失。

  六、旅游者发现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或未达到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应保存收集有关证据,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再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投诉电话为28359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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