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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保险萌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7日 03:06 财经时报
崔帆 巨灾险在山东的试点,标志着中国已迈出化解巨灾风险的第一步。未来,遭遇地震、台风、洪灾等灾难后,如果此前已投保,将可获得灾后赔付。目前,试点城市的灾后赔付实行全省统筹、最高赔付总额封顶的政策 多年来一直未获突破的中国巨灾保险体系,将在2007年迈出关键的第一步。 《财经时报》获悉,巨灾险已选定山东章丘、寿光、临清3市开展先期试点,并有望于年内在全国推广。 中国目前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据全球最大的再保险公司——瑞士再保险公司的最新报告显示,中国每年遭受的自然巨灾损失已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6%,且潜在的受灾损失在不断上升。 由于潜在的赔付风险过大,在中国境内经营的各家保险公司均放弃了地震险、台风险、洪灾险等巨灾基本险种的开发。但随着中国保监会加大对巨灾险的推广力度,保险公司预测,巨灾险将成为未来保险业新的业务增长点。 《财经时报》还获悉,目前国务院有意成立对巨灾风险管理进行统筹协调的政府机构——巨灾风险管理协调委员会,并试图利用海外资本市场来转嫁巨灾风险。 险种缺失 “巨灾险?”当《财经时报》询问多家保险公司时,得到的答案不约而同是:“我们开发的众多险种中,没有巨灾险。” 虽然中国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千亿元以上,但目前保险市场上地震险、台风险、洪灾险等防范巨灾风险的基本险种仍是空白,巨灾险可谓是一个尚未开发的处女地。 是什么原因导致巨灾险的空白? “国内巨灾险开展不顺利,潜在风险过大是主因。”国民人寿首席精算师詹肇岚告诉记者:“巨灾险在政策支持、保额和保费制定、风险管理与控制、理赔给付等各个环节,都包含着高难度和新技术,成本损失通常难以计算,因此,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无力独自承担巨灾险的开发。” 除此之外,保监会财险部主任郭左践还强调,巨灾险的开发仅依靠保险业也无法独立支撑。 “目前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巨灾发生的周期、造成的损失没有准确的数据支撑,这需要气象、测绘、民政、财政等部门密切协调。只有这样,才能有开发巨灾险的基础。” 区域试点 《财经时报》注意到,在1月22日刚结束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明确表态2007年工作重点之一是:开展巨灾险的全国推广工作。 山东省保监局局长王平生在接受《财经时报》专访时表示,试点工作最核心的问题是巨灾风险准备金如何提取,这同时也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的最关键一步。 目前,山东省已经成立由省金融办、农业厅、财政厅、保监局、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组成的“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试点工作。 “办公室”首先在试点城市设立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账户,账户内的首批资金3300万元已经到位,这笔资金来源于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并按3?誜3?誜4的比例分摊。 同时,试点一年后产生的利润,也将全部转入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账户。 对于保户最关心的灾后赔付问题,王平生透露,试点城市的灾后赔付将实行全省统筹、最高赔付总额封顶的政策。 所谓“最高赔付总额封顶”,是以当年全部保费收入的3倍为最高限额,并由省、市、县财政和承保公司共同承担。 在最高限额内,赔付分三类方式进行:核定赔付额在当年保费收入1倍以内时,由保险公司赔付;当核定赔付额超过1倍时,超过的部分使用巨灾风险准备金弥补;动用巨灾风险准备金仍不能弥补时,不足部分首先由保险公司按当年保费收入的30%赔付,其余部分由当地财政部门承担。 转嫁风险 巨灾准备金制度的试点迈出了中国巨灾险的第一步。《财经时报》获悉,目前国务院正针对中国应对巨灾风险部门职能机构分散的问题,有意成立对巨灾风险管理进行统筹协调的政府机构——巨灾风险管理协调委员会。 在中国人民大学保险系副主任许飞琼看来:“化解巨灾损失仅凭政府部门的力量太单薄,应该尝试向资本市场转嫁风险。” 据了解,在金融体系发达的国家,凡是遇到巨灾,除依靠国家财政救助外,各种金融手段如保险、巨灾风险基金、巨灾期货、巨灾证券等,会同时发挥化解风险的作用,以缓解巨灾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 因此,许飞琼建议,在现今国内资本市场暂时难以分解部分巨灾风险时,可将眼光投向海外资本市场。最佳的选择地是香港,这是因为,香港资本市场发展完善,有完善的证券、债券、期货、期权交易制度,并且法律监管架构健全,可以为中国内地巨灾风险证券化提供资本后盾与技术支持。(012920)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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