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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代发低保资金将免收账户服务费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 15:19 金时网·金融时报
剑初 本报北京1月18日讯 国家民政部门近几年普遍开展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网点代发低保金工作,为低保对象提供了方便。近日,民政部联合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国家邮政储汇局下发通知,对免收代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相关费用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免收账户服务费。各地银行及邮政储蓄机构等金融网点受民政部门委托,向城乡特殊困难群众代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等社会救助资金时,其低保金专用存折账户一律免收开户费、工本费、小额账户服务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同时免收民政部门的委托代发费、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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