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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漂一族的社保困境与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 09:15 中国经济时报

  ■实习生倪柏明

  人的一生难免会遭遇不顺,生病了、失业了、需要救助了,这个时候就需要基本的社会保险来保障生活。“北漂一族”,在特定意义上,是指从其他地方迁移到北京工作的外地年青人士。作为在北京“漂泊”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选择北京的同时也就代表选择了压力,选择了辛苦和忙碌,那么,他们的社保是怎样办理的?有哪些困难?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几名工作在北京的外地人士,点点滴滴记录下来的社保问题反映了他们不一样的辛酸与坎坷。

  社保无份的困境

  目前北京的就业形势严峻,很多单位为了节省开支,对员工的保险加了诸多限制:要保险,就从工资中扣除一部分,声明不要保险的可以发全额工资;实习期、试用期工作变数较大,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缴额不足;按工作业绩发放保险,业绩完成的发放保险、奖金和其他福利,没有完成的只有工资。这样的理由让很多“北漂一族”陷入社保无份的困境。

  王女士毕业于一个非重点省属大学,法律专业,2005年通过国家

司法考试,现在北京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任助理一职,没有社保。

  “我是一个敢打敢拼的人,毕业后先去的上海,希望能在一家律师事务所里找到合适自己的工作。可能因为没有工作经验,在上海律师事务所开的工资很低,很难养活自己,后来听人介绍说北京的律师待遇稍好一些,因此毅然从上海来到了北京。”王女士说。

  “当时竞争十分激烈。”王女士回忆几个月前的面试经历,“初次面试就有30多人,筛选出6个人参加复试,最后只要2个人做助理。竞争如此激烈,以至于很多该谈的话题都没有谈,包括社保问题。”

  “所里规定试用期内没有社保,理由是试用期间的劳动合同很不稳定,对此我也表示理解,我从来没有想过试用期也要买社保的事情。”王女士感到非常惭愧,“虽然我学了4年法律,也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但是并不知道单位在试用期间也应当为劳动者交纳社保的法律规定,这是我在具体办理一个社保纠纷案件后才知道的事情。”

  据王女士讲,很多初来北京的外地人第一件事是先要找到一份工作,这份工作通常都要有一段试用期,这期间的社保问题很难办理,但即使是试用期过后,也有单位故意拖欠员工保险,迟交、少交或者干脆不交,一般当事人很少知道“四险一金”的具体内容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发生纠纷后吃亏的通常也是当事人。

  25岁的侯先生两年前来到北京,谋得一份薪水不错的设计工作,因为当时急于得到这份工作,侯先生对公司给不给上保险的事情并没有在意,而公司也没有提及社保问题。等到侯先生主动提到社保的时候,公司却以各种借口拖延,实在无奈,侯先生决定向北京市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后不久,公司便给所有招聘的员工补齐了保险,但侯先生却为此丢掉了工作。

  给员工上一份社会保险是《劳动法》强制企业必须做的,那么,社保问题争还是不争?很多人在社保问题上都陷入了和侯先生一样的两难境地。据记者了解,很多外地来京的年轻人就职时,通常都不会主动要求社保问题,因为争很有可能丢了工作,很多单位都有着“不成文”的社保规定,一些人在选择这个单位的同时也就默认了这些规定,“大家都是如此过来的”成为很多单位的用人理由;不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万一得了大病或者受了工伤,需要得到保障时却没有,对自己是个损失,想要保险又不敢要,应该有的保障却没有得到,这样的困境应该由谁来负责?

  有保可投的尴尬

  对于“北漂一族”来说,很少有来到北京后就能找到理想工作的幸运儿,因此,“跳槽”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件事,从地方单位跳到北京,在北京的企业跳来跳去,不顺利时又想跳到其他城市,这些复杂情况下的社保缴纳的持续性让人头疼,办理期间的尴尬问题也是不断。

  小张在北京待了三年,工作换了三次。每个公司都有一段的试用期,3-6个月不等,期满后才可以调入保险。往往这个公司的保险还没入上,就转到另一家新的公司,提到自己的社保问题,小张自己也伤脑筋。

  王先生单位在上海,但是由于工作需要被长期派到北京分公司,他在上海办理了保险,但是由于现在身处北京,公司又给他办了一份社保,理由是在北京涉及到医疗、事故问题办理比较方便。王先生不知道这两份保险是否重复,如果重复,这样的情况是否被允许?他还担心以前在上海办的那份保险是否还有效。

  小徐和王先生的情况还算好的,他们的社保问题比较简单,是属于同一区域或者同一单位下进行的社保调动,很好处理,但目前的情况是,更多的外地来京人员的社保问题是不同区域、不同单位之间的调动,这样的问题处理起来很复杂。

  外地人在北京结婚生子,因为没有北京户口或者北京工作居住证,不能在北京办理生育保险;外地人不能在北京上

养老保险,因此只能转入当地;没有单位出面,个人医保没能及时转入北京的,也许只有在当地看病才能报销。有些保险不能随劳动者流动,因此在办理保险和履行保险时难免要两地奔波。

  刘先生“跳槽”到北京之前,在地方直属机关任职4年,根本就没有启动社会保险,来北京后,他想把这4年的保险补上,经有关专家的咨询意见,他应该去找原单位向

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支付一次性的补贴记入自己的社保账户。

  “来来回回跑了好几次,到现在也没办下来。” 由于刘先生的原单位和现在的公司不在同一统筹区域,因此涉及到资金流动等问题的麻烦不断,“我平时工作很紧张,私事没有太多的时间亲力亲为,据我了解,我的事情需经当地的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社保机构等开的多项证明才能最后办理,所以,社保问题就这么耽搁下来了。”

  不同性质的企业、不同区域的单位在处理社保的方法上各不相同,也给本来容易办的社保问题添加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刘先生的一位同事就是如此,据他介绍,该同事的工作调动频繁,从杭州到广州、再到上海和北京,从教师、编辑再做到经理,社保账户在全国范围内转来转去,光统筹基金部分就交了数千元,他的权益损失的同时也增加了政府部门的负担。

  虽然“北漂一族”在北京办理社保会陷入各种各样的困境与难题,但专家提醒到,未来社保制度的发展方向是全国统筹,在全国统一的制度安排下累积计算劳动者的社保权益,这是每一位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利,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由国家监督。劳动者应正视自己的权利,遇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才能得到最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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