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保险改革滨海先行 天津保险力挺滨海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 10:46 天津日报

  日前记者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促进天津保险业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天津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已于近日出台。

  “十五”期间,我市保险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保险总分公司由8家增加到20家,各类保险服务机构达到380家,保险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保费收入由39.9亿元增加到90.6亿元,“十五”末期,保险密度为905.59元,保险深度为2.47%,承担各类风险保障3.7万亿元; 保险产品品种大量增加,保险服务功能显著提高。

  据了解,《实施意见》提出要充分利用滨海新区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优势,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完善市场体系,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充分发挥保险协会职能,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发展条件,推动我市保险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把天津保险业改革发展与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保险业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满足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多样化和多层次保障需求,建立与北方经济中心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和保险业改革创新基地,为国家在更大范围内推动金融改革创新探索途径并积累经验。力争实现“十一五”期间天津各级各类保险服务机构达到600家;年保费收入超过200亿元,保险密度达到1600元,保险深度达到3.5%;保险产品品种更加丰富,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基本建成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诚实守信经营、保障功能健全、偿付能力充足、综合竞争力较强,与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保险业。

  保险改革 滨海先行

  适应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高保险业开放水平。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将保险企业、保险业务、保险市场与保险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措施,安排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建成保险改革创新基地,为保险业改革创新提供经验。吸引国内外保险企业和优秀人才在滨海新区发展,引进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和产品服务,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建设高端人才队伍,全面推进改革创新,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增强保险企业在对外开放条件下的竞争力和发展能力。

  创新保险服务滨海

  把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与保险企业改革创新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滨海新区经济功能区集中、外向型经济发达和辐射带动力强的特点,大力发展进出口信用保险,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促进出口产品结构调整和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发展买方信贷保险和卖方信贷保险,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稳步推进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开展与离岸金融业务相关的保险业务,支持金融业改革创新;开发适应外商投资企业和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同胞及其家属需求的保险产品,健全产品和服务体系。

  据悉,《实施意见》是天津首次以市政府的名义印发专项推进保险工作的文件,明确了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对促进天津保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滨海新区的崛起,天津保险业将面临着巨大发展机遇与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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